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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代位权注意事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7 10:38:13 0人浏览

导读:

代位权亦称“代位求偿权”。东道国政府对其境内的外国私人投资须予以保证。如果外国投资者在某国的投资因政治原因而遭受损失,由投资国政府(一般通过海外投资保证公司或保险公司) 予以补偿,而投资国政府取得代替投资者向东道国政府提出索赔的要求。那么行使代位权注意事项?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行使代位权注意事项
  •   1、 债权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债权人是行使代位权的主体,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意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是帮债务人向次债务人讨债,而是自己作为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来行使代位权。

      2、 代位权应通过诉讼形式行使。当然,债权人以非诉讼形式直接向次债务人行使代位权,次债务人同意直接向债权人清偿,并由此而了结其与债务人之间债务关系的,也应当允许;但是如次债务人不同意直接清偿,由此发生纠纷的,则必须通过诉讼解决。

      3、 代位权行使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本案甲公司仅能就乙公司拖欠的30万元货款向丙公司主张代位权。

      4、 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权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 随着我国的发展,法律也愈加完善,同时各级法院都已设立,所以对于不同的案件,法律规定了不同的管辖范围,其中债权人代位权的管辖就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那么债权人代位权的管辖地如何确定。下面就为大家带来的债权人代位权的管辖地如何确定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债权人代位权的管辖地如何确定对于代位权诉讼的管辖问题,《合同法解释》第14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代位权诉讼之管辖与协议管辖、协议仲裁之协调问题1、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不能就代位权诉讼进行协议管辖、协议仲裁。首先,依据《合同法解释》第73条的规定,债权人代位债务人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只能通过法院的途径进行,也即只能通过代位权诉讼的方式主张权利,这就排除了债权人与次债务人签订仲裁协议的可能性。其次,应当认为,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亦无权就代位权诉讼签订管辖协议。2、债权人...
  • 合同法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这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实质要件。到底什么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怠于行使”是指应当行使并能够行使而不行使,其有无故意过失或其原因如何在所不问。债权人曾经催告债务人行使其权利与否也在所不问。《合同法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

  •   根据我国现行《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代位权只适用于财产保险中,仅仅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在履行保险合同并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所取得的在其赔付保险金的限度内向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人求偿的权利。但是,随着现代保险业的发展,国际上新的险种的诞生,现行保险法关于保险代位权的规定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现行保险法对保险代位权的规定是否科学合理?将它的适用范围只限定在财产保险中是否有所欠缺?本文将通过不同的角度对保险代位权的行使范围进行具体分析界定,从而对它在人身保险,责任保险以及再保险,不足额保险中的适用问题进行简要分析。

      根据我国现行《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代位权仅只用于财产保险中,仅仅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在履行保险合同并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所取得的在其赔付保险金的限度内向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人求偿的权利。但是,保险代位权是民商法代位权制度与保险理赔制度相结合的产物,具有自身独立特殊的法律地位。

     ...

  •   在行使代位权的时候,是需要根据对应的法律规定来的,因为代位权作为权利的一类,在行使的时候,要满足其的主体要求来可以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代位权的行使主体是什么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代位权的行使主体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该解释规定了代位权的成立必须符合下例条件:

      1、债的合法性。

      这是代位权存在的首要条件。它包括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和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迟延履行到期债务且因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而给债权人造成损失。

      《合同法解释》第13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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