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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事仲裁的问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8 15:20:36 0人浏览

导读:

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双方民事争议,作出仲裁裁决的机构。分为国内仲裁机构和国际仲裁机构,后者又分为全国性的仲裁机构和国际性或地域性的仲裁机构。那么,国际商事仲裁的问题?下面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国际商事仲裁的问题
  •   国际商事仲裁的基本问题

      国际商事交往中,主观争议或纠纷是难免的,国际商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任务是如何采取适当方式,公平合理地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确保国际商事交易的顺利进行。解决国际商事关系中的各种争议,一般有三种方式:和解或调解、仲裁与司法诉讼,其中仲裁应用普遍。

      国际商事仲裁就是指国际商事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后,依据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某一临时仲裁机构或某一国际常设仲裁机构审理,由其根据有关法律或公平合理原则作出裁决,从而解决争议。

      仲裁是解决国际商事争议使用较普遍的方式,与和解调解、司法诉讼相比,它具有如下特点:①当事人自主性较大,对仲裁方式的选择、仲裁地点、仲裁机构、仲裁员、仲裁程序、仲裁所适用的法律等,当事人都可以自由作出决定;②程序灵活、迅速及时,收费较低;③具有必要的强制性,这体现在仲裁协议的强制性、仲裁裁决的强制性;④有利于保持当事人间的关系,并可协...

  •   作为这个空间距离不断缩小的时代的显著特征,全球化是检验一项制度是否做到了“与时俱进”的重要标准。根据WTO秘书处的定义,所谓全球化是指“货物和服务市场、生产方式、金融体系、竞争、公司和科技等各个行业日益加强的国际化。这种趋势导致资本的流动性增强,科技创新加速以及各国市场的相互依赖性和趋同性加强”。[1]国际商事仲裁服务于国际经济往来,也正在被打上鲜明的国际化烙印。国民待遇原则是全球化的一项基础性原则,对于审视全球化背景下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存在的很多国际性问题,国民待遇原则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尺度和标准。

      问题的提出:国际商事仲裁的全球化要求国民待遇

      正如现实所需要的那样,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法律服务呈现越来越明显的全球化趋势(也可称为法律服务贸易的“跨国化”趋势)。其主要表现是:

      需求法律服务贸易的主体主要是跨国...

  •   【学科分类】仲裁

      【出处】本文发表于《国际私法论丛》,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

      【摘要】本文中作者尝试依据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对“服务贸易”所作的定义为标准解读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和国际商事仲裁的性质,进而从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之一——国民待遇原则的角度,分析境外商事仲裁服务进入中国内地仲裁服务市场和外国当事人在中国涉外仲裁中所处地位两个方面存在的国民待遇问题,并提出因应之道。

      【关键词】境外商事仲裁服务、涉外仲裁、服务贸易、国民待遇

      【写作年份】2005年

      【正文】

      作为这个空间距离不断缩小的时代的显著特征,全球化是检验一项制度是否做到了“与时俱进”的重要标准。根据WTO秘书处的定义,所谓全球化是指“货物和服务市场、生产方式、金融体系、竞争、公司和科技等各个行业日益加强的国际化...

  •   国际商事仲裁,又称对外经济贸易及海事仲裁、涉外仲裁等,是指不同国家的公民、法人将他们在对外经济贸易及海事中所发生的争议,以书面的形式,自愿交由第 三者进行评断和裁决。

      国际商事仲裁主要运用于下列案件: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争议;国际货物运输中的争议;国际保险中的争议;国际贸易、支付结算中的争 议;国际投资、技术贸易以及合资、合作经营、补偿贸易、来料加工、国际租赁、国际合作开发自然资源、国际工程承包等方面的争议;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争 议;海上碰撞、救助和共同海损中的争议;国际环境污染、涉外侵权行为中的争议等。其特点是以双方当事人的协议为基础;仲裁机构一般是民间性的组织;提交仲 裁的当事人有自由选择地点、仲裁机构、仲裁员、仲裁程序和适用的实体法;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一旦作出,立即生效。

  • 劳动仲裁的程序: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仲裁委五日内审理并答复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仲裁庭开庭;当事人质证和辩论;作出裁决前先行调解;仲裁庭作出裁决。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朱增敏。劳动仲裁程序多长时间有结果?

      1、仲裁委员会对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在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的规定,组成仲裁庭;

      2、在开庭四日前,将列有仲裁庭组成人员、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3、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案。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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