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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行为的立案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4 13:48:09 0人浏览

导读: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那么非法拘禁行为的立案标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非法拘禁行为的立案标准
  • 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非法拘禁罪的刑事追诉标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的有司法解释之外,一般公民的追诉标准实践中可以参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的追诉标准。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根据《刑法》第238条的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第234条、第232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该罪的,依照上述的规定从重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

      2、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械具或者捆绑等恶劣手段,或者实施殴打、侮辱、虐待行为的;

      3、非法拘禁,造成被拘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4、非法拘禁,情节严重,导致被拘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

  • 3、

    立案标准为:只要客观上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主观上具有非法拘禁人的故意,无论拘禁的时间长短,情节的严重程度,就应当立案。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应当予以立案。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都说借钱容易还钱难,债权人为了追回自己的债务,情急之下,可能就会采取一些不当的措施,比如,将对方拘禁或者关押起来,威胁债务人还钱。其实,债权人的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很多债权人认为自己有正当理由,所以不违法。接下来为您介绍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司法认定是怎样的。一、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司法认定是怎样的第一,索要合法债务。如果当事人之间的确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且有相应的证据证实,行为人实施扣押、拘禁他人的行为就是为了追讨自己的债务,在力图通过私力救济、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因为采用了非法途径维护合法权益,具备了相应的犯罪构成,而转化为刑事案件的,应认定为非法拘禁罪。这是比较典型的索债型非法拘禁罪,在司法实践中比较容易判别认定。第二,索要非法债务。这在以往的司法实践和学术理论中存在着较大的争议,2000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
  •   核心内容:我国对非法拘禁罪只出台了司法解释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的立案标准,但对一般主体却没有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主体犯非法拘禁罪也会参考此标准的同时,考虑司法解释中对于此罪的量刑标准来予以认定。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  (2)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械具或者捆绑等恶劣手段,或者实施殴打、侮辱、虐待行为的;  (3)非法拘禁,造成被拘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4)非法拘禁,情节严重,导致被拘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5)非法拘禁3人次以上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没有违法犯罪事实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7)其他非法拘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渎...

  •   非法拘禁行为,只有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规定,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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