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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登记的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4 14:10:55 0人浏览

导读:

房屋租赁合同(Housing leasing contracts)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登记的材料?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的材料
  •   一般房屋在租赁时需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那么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需要提供什么材料?一般普通的房屋租赁合同在大多数时候是否需要对合同进行相关的预备处理呢?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出租人应提供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境外人员提供本人护照或者深圳市公安颁发的居住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房地产证》(如房产抵押的,出租人须告知承租人)或者其他有效产权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有产权证明但无《房地产证》的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其他有效产权证明指:

      A、《建筑许可证》、《红线图》,验原件留复印件

      B、《购房合同》、付清房款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C、《按揭合同》(如房屋面积、用途不清楚的须另提供《购房合同》或《房地产证》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D、拍卖竞得的房屋或法院裁决的房屋须经产权登记

      (3)、共有房屋须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

  •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时要提交的材料

      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要提交下列材料:

      1、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权属证明;若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2、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如果属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委托出租的,应提交委托合同;代理出租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3、承租人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应提交自己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无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在提交的个人身份证明中,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应当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香港、澳门的个人,应当提交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个人,应当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企业、其他组织,应当提交经公证或者认证的登记注册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记备案...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黄正桥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房屋租赁合同登记要什么材料这个问题。

      需要的材料包括:1.出租人和承租人合法有效证件。自然人应当提供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个人身份的有效证件、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提供证明其合法成立的有效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房地产权属证书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

      3.房屋租赁合同。

      4.出租共同共有的房屋,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出具的同意出租房屋的证明,房屋所有人将出租房屋委托他人管理的,还应提交合法的委托书。

      5.涉及到房屋转租的,转租人应提供与出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如该合同没有出租人同意转租约定的条款,应提供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6.租赁双方当事人之一委托他人代办的,受委托人应提供合法的委托书。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   一般房屋在租赁时需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那么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需要提供什么材料?一般普通的房屋租赁合同在大多数时候是否需要对合同进行相关的预备处理呢?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出租人应提供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境外人员提供本人护照或者深圳市公安颁发的居住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房地产证》(如房产抵押的,出租人须告知承租人)或者其他有效产权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有产权证明但无《房地产证》的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其他有效产权证明指:

      A、《建筑许可证》、《红线图》,验原件留复印件

      B、《购房合同》、付清房款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C、《按揭合同》(如房屋面积、用途不清楚的须另提供《购房合同》或《房地产证》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D、拍卖竞得的房屋或法院裁决的房屋须经产权登记

      (3)、共有房屋须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

  •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4、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

  •   买房子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近几年来,房地产市场十分的活跃,房价也上涨的厉害,出现了不少开发商圈钱跑路的,随意签订好合同并且备案好是至关重要的。那么房买卖合同购房备案所需材料有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的程序是怎样的?网上签约流程及注意事项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房买卖合同购房备案所需材料

      1、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已签字或盖章);

      2、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签约证明和预售登记申请书;

      3、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买受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包括:(1)买受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买受人为外省市自然人的,还需提交《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的复印件;(2)买受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经...

  •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制定《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草案)》,其中规定本市房屋租赁将实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制度。  《办法(草案)》还对房屋租赁管理的相关部门的责任做了明确,北京市国土房屋管理局是本市房屋租赁的行政主管部门,区、县国土房管局是本辖区内房屋租赁的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负责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工作。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区县国土房。  管局的委托负责本辖区范围内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各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立房屋租赁服务站,配备专职协管员,负责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代征相关税费,统计房屋租赁信息,房屋租赁行为的日常检查等。本市规划、人防、税务、工商、卫生、计划生育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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