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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债权实现有哪些方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09 09:15:26 0人浏览

导读:

担保债权主要的实现方式: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留置;定金;代位权。债权凭证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放的,它没有严格的审判程序。债权凭证是在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时发放的。那么担保债权实现有哪些方式?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担保债权实现有哪些方式
  • 担保债权主要的实现方式: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留置;定金;代位权。债权凭证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放的,它没有严格的审判程序。债权凭证是在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时发放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在我国相关的债权债务法律规定中,债权有着较多的分类,而担保债权就是其中的一种,自然担保债权要实现,也是有着相关的法律进行规定了的,来确保其实现,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实现担保债权的主要方式有哪些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吧!

      一、实现担保债权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依据担保法、物权法、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可以采用的债权担保方式主要有: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留置;定金;代位权。

      二、担保债权凭证的特征是什么

      1、债权凭证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放的,它没有严格的审判程序。

      2、债权凭证是在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时发放的。

      3、债权凭证是法院向当事人发放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在权利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时,可以根据该债权凭证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4、债权凭证的内容是债权人据以申请执行的法律依据。

      三、债权凭证的注销登记

     ...

  •   如今,债权担保越来越受到众多人的欢迎。什么是债权担保?在债权上怎么设立担保?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主要为您介绍关于债权担保的相关内容,包括债权有什么担保方式,有哪些担保范围等等,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债权担保?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受偿。

      (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

      (4)按照合同的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

  •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抵押经常发生,当我们的手头发生了经济困难,我们可以将自己的部分财产用于抵押,缓解手头经济压力。但是实现抵押权的方式多种多样,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解决一下实现抵押权的方式有哪些?

      一、实现抵押权的方式有哪些

      1.折价方式。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折价的方式清偿债务。采用折价方式,也应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以后,而不能在订抵押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不能清偿债务时,抵押物就归债权人所有。因为,在订立抵押合同时,债务人处于紧迫需要的弱势地位,如果允许此时协议折价,易产生对债务人不公平的后果。即使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双方协议,也应当参照市场价格对抵押物折价,实行多退少补的原则。

      2.拍卖方式。拍卖又称为竞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方法把标的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人。采用拍卖的方式能够最大限度地体现被拍卖财产的价值,公平地体现抵押物的担保...

  •   企业兼并方式之数学模型

      企业兼并的方式很多,但是从筹资方式看,最基本的方式是现金购买式和吸收股份式两种。所谓现金购买式即兼并方企业出资购买被兼并方企业的资产,取得对资产的全部所有权和经营权,被兼并方法人主体资格消失。兼并方企业用现金购买被兼并企业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对外举债筹资;吸收股份式即被兼并企业的资产作为股份投入兼并方企业,成为兼并方企业的一个股东,被兼并方企业不再具有经济实体的资格,被兼并方企业所有者与兼并方企业同样享有按股分红的权利和承担亏损的责任。理论上讲,企业兼并的方式也可以采用现金购买与吸收股份相结合的方式,以下数学模型是据此考虑的。

      设兼并方企业的经营目标是股东财富最大化,所以理论上认为能够使每股盈余达到最大的兼并方式就是合理的方案。

      假定:兼并方企业目前的股票数量为n,当前股票市价为p,每年支付的利息为1,企业所得税税率为t,债务年利息率为i,预测兼并后兼并方企业...

  •   核心内容:债权担保的方式有哪些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债权债务小编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不良债权的回收,对于众多企业来所可能倍感头痛,即使通过诉讼赢得了官司,但可能得到的只是一张法律白条,因此,在不良债权管控措施中,事先采取债权的有效担保,作为最终实现债权的保证,实为不良债权管控的最佳选择。

      依据《担保法》、《物权法》、《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可以采用的债权担保方式主要有:

      一、保证

      《担保法》第6条规定,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二、抵押

      《担保法》第33条 规定,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

  • 担保在银行借贷、商品交易、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可以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不少人对担保缺乏了解,经常导致纠纷案件的发生。笔者认为,订立担保合同应注意以下几点:一不要人情担保。在订立担保合同时,担保人碍于情面,对被担保人缺乏应有的资信调查,盲目签订担保合同,到时被担保人无力偿还须由自己负连带责任时,悔之已晚。二不要行政命令担保(或称领导干预担保)。这种担保违背自愿原则,在是否设立担保、采用何种形式担保、担保多大范围的债务这些问题上不是由当事人商定,而是在领导干部用行政命令或出面干预的情况下设定的,容易产生纠纷。三不要贿赂担保。这种担保往往通过贿赂钱财或礼物来达到设立担保合同的目的,如李某在某地办了一个建材厂,急需流动资金。李某找到某局领导:“我们厂急需10万元资金,贷款机构方面的工作我已经做好了,就缺担保人,事成后再给你1万元。”该领导便以该局名义予以担保,后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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