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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是合同的有效形式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7 11:25:18 0人浏览

导读: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那么传真是合同的有效形式吗?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传真是合同的有效形式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由此可知,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以及口头或其他形式。   其中,数据电文是指经由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类似手段生成、储存或传递的信息。《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电子商业示范法》对数据电文的规定是“包括但不限于”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可见,传真是数据电文的一种形式,也就是书面合同订立的一种形式。
  •   传真是合同有效成立的形式  案情介绍:天开公司收到博时公司发来的一份传真,要求它们迅速加工服装手提袋2万个。天开公司马上与博时公司电话联系,双方协商,2万个手提袋,以每个2.8元计算,8月6日交货,交货一个月后付清货款,任何一方违约就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博时公司当日再次向天开公司发了第二份传真,对双方电话中约定的内容进行了确认。天开公司如期交付了手提袋,博时公司出具了收据。但是,交货后3个多月,博时公司仍不付货款。天开公司起诉至顺义法院,要求博时公司立即给付货款及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由此可知,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以及口头或其他形式。其中,数据电文是指经由电子...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韩海花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传真合同有效吗”这个问题。

      传真是合同书面形式之一,传真件可以作为证据。

      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我国《电子签名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了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认其法律效力。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 合同传真盖章是有效。盖章是有效的签名方式,而传真形式也是合同书面形式的一种,只要是当事人依法订立的,当事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是有效的。法律依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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