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公司法> 公证处性质是什么

公证处性质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5 15:42:54 0人浏览

导读: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那么公证处性质是什么?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公证处性质是什么
  •   公证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那么,公证处性质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一、公证处基本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六条规定: 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二、设立条件

      设立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场所;

      (三)有二名以上公证员;

      (四)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

      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于公证处性质是什么带来的全部内容了,感谢阅读。

  •   公证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那么,公证处的性质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一、公证处基本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六条规定: 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二、设立条件

      设立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场所;

      (三)有二名以上公证员;

      (四)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

      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于公证处性质是什么带来的全部内容了,感谢阅读。

  •   为了确保房产的安全性,有些人会对房产进行公证。一是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二是为了维护利益关系人之间的关系。我们都知道,公证是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的,因为不会免费给你提供服务。那么,房产公证处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今天法律快车网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与它的一些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房产公证处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 收取0.2%,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 1%,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100000001元以上...

  •   在民事活动中,办理公证业务越来越普遍,其中公证事项主要集中在房产赠与公证、协议公证、继承公证、出国留学公证、婚内财产分割公证等,因此,想必大家想了解,关于财产公证在哪里部门办?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财产公证在哪里部门办

      根据我国《公证法》的相关规定,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申请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并提供与申请事项有关的材料,之后公证处接受公民、法人的公证申请,并同意给予办理。公证机构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后,制作公证文书之前,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进行调查、核实,最后,公证机构根据审查结果,...

  •   在日常生活中,公证是一种常见的法律行为,到公证处进行公正,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准备好所有的手续。那么公证处公证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公证处公证需要的材料:

      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护照通行证、回乡证等)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团法人登记证书)。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证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如监护人证明)。

      3、需公证的文书(合同、章程、声明书、毕业证书等)。

      4、与公证事项有关财产所有权证明(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发票等)。

      5、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公证处公证需要的材料的相关内容。

  •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如下的材料:

    第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第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需要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第三、申请公证的文件;

    第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需要提交财产权利证明;

    办理房产公证的有关财产权利证明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契税发票等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沈晶律师,申请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遗嘱书。

      4、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

      5、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以上是如何办理房产遗嘱公证,需要提醒大家如果遗嘱申请人要撤销或者变更遗嘱,必须经过再公证,数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的,公证遗嘱为有效遗嘱,其他遗嘱形式不能撤销公证遗嘱。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