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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业管理办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5 16:29:47 0人浏览

导读:

物业管理合同是小区之间与物业缔结法律关系的凭证,都会进行合同期限的约定,具体期间是多久看双方自己意愿。那么北京物业管理办法?法律快车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
北京物业管理办法
  •   从2010年10月1日起,北京市住宅小区业主共同决定不再接受物业服务,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强行提供物业服务,不得以事实服务为由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经过数年酝酿、几经修改的《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7日正式公布,定于2010年10月1日施行。下面就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北京物业管理办法吧。

    北京物业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市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自行或者通过他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

  • 物业管理合同是小区之间与物业缔结法律关系的凭证,都会进行合同期限的约定,具体期间是多久看双方自己意愿。所以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物业管理合同期限是多久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一、物业管理合同期限是多久我国法律对于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订立时是否应当确定合同期限没有具体的要求,即可以约定期限,也可以不约定期限。但并不只是说只要约定了期限,物业合同就应该到合同期限届满时才能终止。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二十六条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二、物业管理合同的内容一般而言,物业管理合同的主要条款由以下方面构成:1、当事人和物业的基本情况,主要是对双方当...
  • 物业的出现方便小区的正常运作,但是物业公司也需要收取物业管理费,那么物业管理费应该包括哪些呢?一般来说,公共设施的维护费用管理人员的工资之类的都是物业管理费的一些内容。接下来为大家带来物业管理费包括哪些?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一、物业管理费包括哪些?1、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包括外墙、楼梯、步行廊、升降梯(扶梯)、中央空调系统、消防系统、保安系统、电视音响系统、电话系统、配电器系统及其他机械、设备、机器装置及设施的管理费用等。2、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金,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用等。3、公用水电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喷泉、草地淋水等。4、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5、物业财产保险(火险、灾害险等)及各种责任保险的支出。6、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灭虫的费用。7、清洁公共地方及幕墙、墙面的费用。8、公共区域植花、种草及其养护费用。9、更新储备金,即物业配套设施的...
  •   ■综合管理  1.负责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每年一次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普查;3.白天有专职管理员接待住户,处理服务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夜间有人值班,处理急迫性报修,水、电等急迫性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4.协助召开业主大会并配合其运作;5.管理规章制度健全;6.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等手续;公开服务标准、收费依据及标准;7.应用计算机系统对业主及房产档案、物业管理服务及收费情况进行管理;8.全体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有相片的胸卡,持证上岗;9.每年进行一次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调查,征求意见用户不低于总户数80%;10.建立起应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理机制和预案。  ■设施维护  确保居住小区内楼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基本市政设施的正常使用运行和小修养护,包括:1.楼房及小区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和小修,执行《房屋及其设备小修服务标准》;...

  • 中律网网友提问:我们是××小区的业主,请问我们业主的哪些部分应该由物业承担维修责任?

    中律网罗胜男律师回答:

      根据“谁所有谁管理”的原则,业主对其所有的物业应承担维护责任;其他设施、设备依情况不同而不同:  ①房屋的室内部分,即户门以内的部位和设备,包括水、电、气户表以内的管线和由业主负责维修的部分如自用阳台,除自己维修外,业主也可委托有关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专业维修人员代修;  ②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维修的部分为:房屋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即房屋的外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面、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主体公用设施;  ③由市政公用单位负责维修的部分为:住宅区内的水、电、煤气、通讯等管线的维修养护,由有关供水、供气及通讯单位负责,维修养护费也由其支付。但是物业管理公司与上述有关单位另有约定的,按双...

  • 一、2018物业管理费滞纳金标准1、物业前期订的合同有效期:小区如果业主心不齐不能成立业主大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无论约定有效期与否合同继续有效。2、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业主大会成立、业委会选聘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失效,06年的楼盘到目前为止没有成立业主大会是不正常的,更换物业公司必须成立业主大会,按照建设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程序,小区有20%的业主同意由当地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进行选举,小区23的业主同意才能更换物业公司。3、小区如果业主心不齐不能成立业主大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无论约定有效期与否合同继续有效,否则你们小区没有物业公司管理或新物业公司管理小区不合法,因为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合法单位必须是业主大会授权的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在法律上有效,否则是无效合同。4、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执行,一般...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王建峰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物业管理条例收费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

      我国物业管理条例收费标准分为一级物业收费标准、二级物业收费标准、三级物业收费标准和四级物业收费标准。不过每个地方的物业费收取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的物业费收取标准由当地的物价局公布。物业费的组成部分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管理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作好救助工作。

      物业管理企业疏于管理,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安全防范义务,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物业管理责任

      (一)财物保管责任承担

      1、 物业服务合同对财物保管有特殊约定的,依约定处理。

      2、 物业服务合同对财物保管未作特殊约定,物业管理企业履行了正常的安全防范义务,物业管理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与物业管理企业明确约定为车辆保管合同关系,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丢失或...

  •   从90年代后期起,中国的物业管理开始进入市场运作阶段,为了使新兴的物业管理市场逐步规范成熟起来,必须尽快引入竞争机制,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标则是促进良性竞争的有效手段。

      1996年12月,深圳市率先尝试了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开物业管理招投标,鹿丹村小区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成功创全国之先河,物业管理开始走出“谁开发、谁管理”的初级发展阶段,由于全国各地的物业管理市场发展参差不齐,直到3年后的1999年,物业管理招投标的试点工作才在全国各大城市兴起,成为本行业的一大热点话题。

      物业管理招投标从1999年下半年开始出现的这一个小高潮并非出于偶然。其中一个因素自然是1999年5月23-24日全国物业管理工作会议在深圳召开,建设部副部长宋春华在会上明确指出:“各地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物业管理招投标规则,努力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精心组织招投标工作”。并希望“在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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