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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流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6 16:52:12 0人浏览

导读:

听证会起源于英美国家,是一种把司法审判的模式引入行政和立法程序的制度。那么听证会流程?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听证会流程
  •   听证会,是行政机关在做某项影响到他人的权利义务时,而采取的会议形式,听证会的流程是怎样的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

      (1)根据执法调查人员处罚建议,确定属于适用听证程序范围;

      (2)向当事人发出《听证告知书》,征询是否要求听证。要求听证的,应在执法机关告知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3)确定听证会时间、地点和主持人,并于7日前通知当事人;

      (4)举行听证会;

      (5)有调查取证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处罚建议;

      (6)由听证主持人询问当事人、证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并出示有关证据和材料;

      (7)由当事人或其委托人进行答辩;

      (8)由当事人或其委托人和调查取证人员就与本案有关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

      (9)由当事人或其委托人做出最后陈述;

      (10)由主持人征询各方面最后意见;

      (11)当听证记录交当事人或其委托人审核后签字或盖章;

      (12)由主持人向执法机...

  •   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公正合理地实施行政处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通过公开举行由有关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的程序。庭前听证程序的性质与庭审程序具有相似性,但因裁判对象不同也有其独有的特征。接下来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听证会流程吧。

      一、人员准备

      确定听证主持人、听证记录人员、听证陈述人。发出听证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名情况确定陈述人。

      二、会前准备

      联系布置会场,准备话筒、制作席卡等细致工作。

      三、举行阶段

      由主持人主持会议。宣布召开听证会的目的、会场纪律、陈述人的义务等。确定陈述人的发言顺序,发言完毕后进入听证辩论程序,记录员要做好记录工作。

      听证程序本质上是第三方主持下的争议解决程序,因此它与庭审程序有很多相通之处,需维系中立第三方下争议双方平等对峙的格局,具备基本的程序正义的要素。同时,庭前听证发生在正式审判之前的准备阶...

  •   现在一些大型的工程都会利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这样子对每一个招标者都是公平的,公平竞争可以增强投标者的竞争意识,并且使其发现团队自身的缺陷提高团队的竞争能力,那公开招标流程有哪些步骤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公开招标流程有哪些步骤

      1、招标人(即业主)办理项目审批或备案手续(如需要)。项目审批或备案后,招标人开标项目实施。

      2、招标工作启动。招标人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也可以自行招标(但备案程序较为繁琐),多数为招标代理机构(即招标公司)承担招标工作。

      3、招标公司协助招标人进行招标策划。即确定:招标进度计划,采购时间,采购技术要求,主要合同条款,投标人资格,采购质量要求等等。

      4、招标公司在招标人配合下,根据招标策划编制招标文件(包括上述策划内容和招标公告)。

      5、招标人确认后,招标公司发出招标公告(公开招标)或投标邀请(邀请招标)。投标人看到公告或收...

  • 在愈发民主与法制的当今时代中,行政处罚听证是其中的一个表现:它是由行政机关为了查明案件真相与公平公正而在下处罚决定前进行有关利害关系人的听证会。自然,行政处罚知识也就事关重要了。一丶行政处罚听证的条件是什么?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提出听证要求的时间,应该是行政机关对案件已经调查终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由行政机关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等事项。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告知的事项有不同意见,并且与行政机关的认定不能一致,亦即有重大分歧的,当事人可以提出听证要求,听证要求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的3日内向行政机关提出。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为了保证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听证,行政机关举行听证的,必须在7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
  • 买二手房的流程如下:

    1、根据自身需求,确定购买的房屋;

    2、房屋价款等事项确定后,签订书面形式的购房合同;

    3、按照购房合同履行义务;

    4、缴纳相关税费;

    5、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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