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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罪主体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30 14:10:46 0人浏览

导读: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渎职罪主体是什么
  •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那么,渎职罪主体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一、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包括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等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如政府公务员、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等。

      二、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地方烟草专卖局、土地所及房产所工作的人员等。

      三、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人员等。

      四、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如合同制、聘用制人员等。

      渎职罪主体是行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权的人员。即在代表国家...

  •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有些犯罪是有主体要求的,比如我国刑法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类犯罪,那渎职罪的主体有哪些?触犯渎职罪判刑几年 ?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渎职罪的主体有哪些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严格意义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就是按照宪法的规定,属于国家机构序列的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行政处罚法》第18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给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受委托组织中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处罚。

      2、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此类人员是指一些法律、法规授权在某些领域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某些非国家机关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4、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

  • 渎职罪立案标准都有哪些内容?我国刑法第九章规定了渎职罪的具体罪名,不同的具体罪名量刑标准也不同,刑法规定的渎职罪具体罪名主要包括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枉法仲裁罪等等,下面在本文整理介绍渎职罪量刑标准汇总知识。一、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
  • 无论是贪污罪还是职务侵占罪,其实主要都是内部人员采用一定的方式,非法占用了属于公家财物的行为,从这点上来看这二者还是存在一定相似之处的。那么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一、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两者都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财物。其主要区别是:(1)犯罪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资产的人员;后者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2)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仅限于公共财物;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是公问、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其中既包括国有、集体性质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公共财产,也包括私营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私人财产。二、贪污罪情节认定标准...
  •   一般情况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罪是以造成危害结果为前提的,即结果犯。那么确认渎职罪的依据是什么?渎职罪分类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确认渎职罪的依据是什么

      渎职犯罪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渎职罪是惩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职责行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此类犯罪,其他人员不能构成。

      2、此类犯罪在实践中都是具体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国家权力或者不履行、不认真履行国家权力的违反自己职责的行为。

      我国现行刑法未对滥用职权罪的主观罪过予以明确规定,基于我国现有刑法体系、立法价值的要求以及考虑到司法实践的需要,过失不能成为滥用职权罪的罪过,滥用职权罪的主观罪过应包括"故意加实含的复合罪过形式".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

  • 渎职罪的犯罪构成:主观方面大多数出于故意,少数出于过失。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主体限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不同程度的违法行为对应着不同的刑罚,目的是为了让违法者得到相适应的制裁。而有些犯罪的构成的话是需要特殊主体的,比如渎职罪与玩忽职守罪,这两种罪名是严重违反我国的党章党纪的,但很多时候会把两者的概念搞混。今天法律快车网的小编就带你了解渎职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是什么。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渎职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主观方面不同

      虽然玩忽职守罪与渎职罪的主观罪过,都是既可以由故意构成,也可以由过失构成,但是有所不同。渎职罪主要是由故意构成,个别情况下也可以由过失构成。其中,表现为故意的滥用职权,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表现为过失的滥用职权,既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也可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玩忽职守罪主要由过失构成,少数情况下也可以由故意构成。其中,表现为过失的玩忽职守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表现为故意的玩忽职守可以是间接故意,也可以是直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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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侮辱罪的主体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只要是年满16周岁及以上精神正常的人,不论男女老少、职业身份和民族信仰,都可以成为侮辱罪的主体,实施侮辱行为都可以犯侮辱罪,法律主要对侮辱罪的行为有较严格的规定。

    我国刑法对侮辱罪的行为有以下规定:需要是以暴力或者其他与暴力类似的方法公然侮辱他人,同时须要达到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否则不属于犯罪,公安机关有权对其处以拘留的治安处罚;侮辱罪属于自诉案件,需要被害人自己搜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无权也不会立案处理和干预。

  •   受贿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我国刑法对于受贿分别规定了受贿罪和单位受贿罪,那单位受贿罪与受贿罪区别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

      单位受贿罪与受贿罪区别如下:

      1、受贿罪中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则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才能构成受贿罪。

      而单位受贿罪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则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之条件时,才能构成犯罪,如某国有单位虽然索贿但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尚构不成单位受贿罪。另外值得注意,受贿罪中索贿的刑法明确规定要从重处罚,而单位受贿罪中索贿则不是法定从重处罚情节。

      2、受贿罪是复行为犯,构成此罪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具有“利用职务便利”的行为,即利用自己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及其所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利益的行为;

      而单位受贿罪只要国有单位索取、非法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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