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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了还能要回欠款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8 14:51:13 0人浏览

导读:

对于债权人来说,最害怕遇到的两种情况莫过于欠债不还和债务人死亡了。欠债不还会导致索要欠款的程序十分麻烦,而债务人死亡则是不知道钱还能不能要回来。那么,债务人死了还能要回欠款吗?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债务人死了还能要回欠款吗
  • 债务人死亡的,如果债务人有遗产的,债权人可以向继承人主张用遗产偿还债务。但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清偿的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对于债权人来说,最害怕遇到的两种情况莫过于欠债不还和债务人死亡了。欠债不还会导致索要欠款的程序十分麻烦,而债务人死亡则是不知道钱还能不能要回来。那么,债务人死了还能要回欠款吗?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根据《继承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死者的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偿还之后,仍有遗产,剩下的由继承人继承。如果全部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在用遗产偿还之后,对剩下的债务,继承人没有代替偿还的义务。当然,继承人如果自愿为死者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那部分债务,法律也是允许的。但是,应该把死者个人的债务与家庭债务区别开。如果以家庭中某一成员的名义去借债,借来之后用于家庭生活,这个家庭成员死后,不应把这笔债务算在他个人身上,而应该由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如果死者留下的遗产无人继承,也无人接受遗赠,这些遗产应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有关单位所有。那么,死者的债务也就由接受遗产的国家、集体组织或者有关单位在...

  •   债务人在借钱之后因为犯罪受到了刑事处罚,债务人正在服刑当中,可是借条已经到期了,那么债务人服刑,欠款还能要回来吗?债权人需要向对方所在地的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样可以要回欠款。

      作为债权人,需要向对方所在地的人民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审理时可以到对方服刑的监狱开庭或者询问,并对有关证据进行质证,判决生效后,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可以查询其银行账户和其名下的财产强制执行。

      知识链接:债务人下落不明怎么讨债?

      在现实生活中,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而故意躲藏起来,这种现象也是经常会发生的。作为债权人同样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索借款。只要你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符合《民事诉讼法》的立案受理条件,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因此,法院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如果债务人没有出席,法院会视作缺席判决。判决生效后,债权人可以申请并办理相关...

  • 债权债务是非常常见的一种契约形式,债权的担保和债务的履行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出相应的司法解释与流程规定。那么债权人想进行债权的担保需要知道那些法律流程呢?下面就为大家带来债权人申报债权期限是多久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债权人申报债权期限是多久债权申报期限是允许债权人向法院申报其债权的固定期间。限定债权串报期间,对于破产程序及时、顺利地进行是必要的。因为,只有在债权人人数和债权数额业已确定的情况下,才能召开债权人会议和进行清算分配。对债权申报期限的立法体例。有法定主义和法院酌定主义两种。我国新破产法对债权申报期限实行法定范围内的法院酌定主义,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未依照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参加破产程序...
  • 债务人死亡后债务的清偿:债务人死亡的,由债务人的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也就是债务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唐小伟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债务人死亡债务还要偿还吗这个问题。

      首先,根据《继承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死者的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偿还之后,仍有遗产的,剩下的由继承人继承。如果全部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在用遗产偿还之后,对剩下的债务,继承人没有代替偿还的义务。当然,继承人如果自愿为死者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那部分债务,法律也是允许的。但是,应该把死者个人的债务与家庭债务区别开。如果以家庭中某一成员的名义去借债,借来之后用于家庭生活,这个家庭成员死后,不应把这笔债务算在他个人身上,而应该由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其次,如果死者留下的遗产无人继承,也无人接受遗赠,这些遗产应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有关单位所有。那么,死者的债务也就由接受遗产的国家、集体组织或者有关单位在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

      最后,对于死者生前应当缴纳的税款而没有缴纳的,和清偿一般债务一样...

  •   债务人死亡债务的处理

      债务人死亡,债务不能消灭。我国《继承法》及相关法律中,均明确了这一点。债权人要追讨债务,首先看债务人是否留有财产,其次看有无债务担保人。

      一般公民死亡后,有财产的,他的债务由他的继承人承担;无财产的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不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 《担保法》第六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此外,《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责任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保证责任承担保证责任。”第十八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债务人死亡后,如果父母是债务人的继承人,并且有遗产的,则需要还,要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进行偿还。但如果没有遗产或者父母不是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不需要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债务人死亡债务不当然免除,首先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追偿。我国婚姻司法解释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属于个人债务,就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要求付款。

    第二,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除非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么死者生前的债务应当由其继承人负责偿还。

    因此,可以要求死者的继承人及家庭成员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清偿死者债务。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遗产应当先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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