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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9 08:46:19 0人浏览

导读:

危险驾驶罪对于大家来说应该是一个比较熟悉的罪名了,毕竟我们国家的汽车占有量在世界上都是排的上号的,跟车有关的事情自然也会知道更多。那么,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   危险驾驶罪对于大家来说应该是一个比较熟悉的罪名了,毕竟我们国家的汽车占有量在世界上都是排的上号的,跟车有关的事情自然也会知道更多。那么,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上就是对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的回答,谢谢阅读!

  •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根据《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危险驾驶罪的具体认定和量刑标准依据有赖于血液酒精含量,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危险驾驶罪论处,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的相关内容。

      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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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危险驾驶罪对于大家来说应该是一个比较熟悉的罪名了,毕竟我们国家的汽车占有量在世界上都是排的上号的,跟车有关的事情自然也会知道更多。那么,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上就是对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的回答,谢谢阅读!

  • 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法定情节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   为保证《刑法修正案(八)》的正确实施,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的执法活动,近日,公安部下发了《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就进一步规范现场调查、办案期限、立案侦查等方面提出要求。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规定。

      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规定:

      1、严格血样提取条件

      《意见》要求严格血样提取条件,交通民警检查中发现机动车驾驶人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的,立即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对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当事人对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有异议,或者拒绝配合呼气酒精测试等方法测试以及涉嫌饮酒后、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立即提取血样检验血液酒精含量。

      《意见》强调要及时固定犯罪证据,对查获醉酒驾驶机动车嫌疑人的经过、呼气酒精测试和提取血样过程应当及时制作现场调查记录;有条件的,还应当通过拍照或者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现场有见证人的,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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