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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属于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9 16:27:13 0人浏览

导读:

若没有取得医师从业资格证的人私自从事医疗活动是属于触犯刑法规定的非法行医罪的,是要接受刑罚处罚的。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哪些情形是非法行医的详细内容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哪些情形属于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法行医是违反医疗法律法规之许可从事的一种医疗违法行为。那么哪些情形属于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1、造成就诊人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2、造成三名以上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司法解释还规定,实施非法行医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诈骗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哪些情形...

  •   若没有取得医师从业资格证的人私自从事医疗活动是属于触犯刑法规定的非法行医罪的,是要接受刑罚处罚的。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哪些情形是非法行医的详细内容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哪些情形是非法行医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二、与非法行医有关的案例介绍

      符某因祖传而懂医术,无照行医并开有诊所。2004年5月某日下午16点左右,王某来该诊所就医,符某为其进行某针剂静脉注射。在注射进行约10分钟后,符某发现王某呼吸急促、身体抽搐、面色发青等症状,立即停止注射,并采取了一些常规抢救措施。符某同时吩咐护士张某打120急救电话求助,并让张某向急...

  •   在非法行医案件中,通常都会导致被告人非法诊疗后死亡的情况,是需要被严惩的。那么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情形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情形的相关内容。

  •   非法行医是一个比较宏观的概念,但是在法律上规定了其具体的行为需要我们加以了解。这样才能够区分清楚和其他犯罪的区别,那么,非法行医行为具体包括哪些?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非法行医行为具体包括哪些

      擅自从事医疗活动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一)利用巫术、封建迷信行医。行为人大多不懂医术,有些略微懂一点医学常识,主要是凭烧香、念经、看手相以及各种封建迷信方式愚弄就诊人。

      (二)利用气功行医。气功对某些疾病有一定的疗效,但有些人根本不懂气功,却号称自己的气功如何了得,挂牌行医,骗取钱财。

      (三)利用现代仪器进行非法医疗活动。如利用电脑为人诊断病情,开具处方。

      (四)非医疗机构超越服务范围进行医疗活动。如一些不具备外科整形手术资格的美容医院,擅自开展医学整容活动。

      (五)具备一定医学知识的人擅自...

  •   在非法行医案件中,通常都会导致被告人非法诊疗后死亡的情况,是需要被严惩的。那么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情形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情形的相关内容。

  • 非法行医和医疗事故的区别有:1、前者的主体是不具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而后者的主体是已经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2、前者可以是过失或者故意,后者只能是过失;3、非法行医以该诊疗行为不得为之为前提,医疗事故以该医疗行为可以为之为前提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合法行医与非法行医的区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医师、中医师个体开业暂行管理办法》、《中医人员个体开业管理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合法行医与非法行医作如下区分:

      (一)合法行医是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获得医疗卫生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行为,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医疗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2.取得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在医疗机构中执业,开展诊疗服务的行为。这条包含二层含义:1、诊疗人员必须是取得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并且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地点内。3、上述人员必须在合法的医疗机构中执业。

      3.按照《医师、中医师个体开业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取得个体行医资格的及按《中医人员个体开业管理补充规定》取得个体执业资格的人员在其注册的执业范围内...

  •   近日,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行医案,吴某被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2007年6月4日上午8时许,高邮市经济开发区花王村村民朱某因患溃疡性结肠炎,其家人找到乡村医生吴某,要求其给朱某输液补充能量。被告人吴某遂根据朱某前期在上海市某医院就诊的病历处方配制药水,在朱某家中为其输液。当天上午11时许,第二瓶葡萄糖氯化钠水输液过程中,朱某出现眼睛向上翻等异常情况,被告人吴某闻讯后连忙赶至现场,朱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高邮市卫生局接群众举报到现场查处,并于6月6日以吴某非法行医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当日立案侦查,并传唤吴某到案。经法医鉴定,朱某系重度营养不良,局部性间质性心肌炎致循环、呼吸功能衰竭死亡,并论证被告人吴某给病人输液与病人的死亡无直接因果关系。高邮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吴某无职业医师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长期在家行医,构成非法行医罪提起公诉...

  • 一、非法行医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死亡的;(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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