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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赔偿是我们平时关注较多的一个问题,毕竟牵扯到自己的合法利益。那么交通事故诉讼后拒赔怎么办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判决或调解生效后,被告不履行赔偿义务的,要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原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如果超过执行期限的,法院不再对被告强制执行,原告损害赔偿得不到实现。
因此,原告要注意执行的期限。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交通事故诉讼后拒赔怎么办的相关内容。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赔偿是我们平时关注较多的一个问题,毕竟牵扯到自己的合法利益。那么交通事故诉讼后拒赔怎么处理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判决或调解生效后,被告不履行赔偿义务的,要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原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如果超过执行期限的,法院不再对被告强制执行,原告损害赔偿得不到实现。
因此,原告要注意执行的期限。
交通事故在平时生活中还是很常见的,一般协商不成的都会通过诉讼解决。那么,交通事故诉讼后不赔偿怎么办?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判决或调解生效后,被告不履行赔偿义务的,要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原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如果超过执行期限的,法院不再对被告强制执行,原告损害赔偿得不到实现。因此,原告要注意执行的期限。
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向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可根据具体的情况选择。所以,交通事故诉讼管辖地可以是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也可以是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侵权诉讼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九条:交通事故管辖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机动车成为人们常用的出行方式,因此交通事故也成为了法律实务中最常见的案件之一,发生交通事故人们可能会因为赔偿等问题诉诸法院,那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权是如何规定的?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怎么确定又是怎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权
1、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赔偿,可向侵权行为地诉讼原则确定管辖地。也就是在事故发生地的法院起诉。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当然,一般是向基层法院起诉。
3、按一般管辖原则,可向被告所在地起诉。被告住所地的确定视被告而定,如...
应诉说的简单点应诉就是人家告了你,你要回应,当然肯定是作为被告。现在机动车增多导致交通事故也多了,那么大家知道在一般交通事故被起诉了我该如何应诉?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被起诉了我该如何应诉被告人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原告的起诉书后,要做好应诉准备:
1、可针对起诉书,提交自已的答辩状。
2、答辩要在限期内提交,(自收到起诉书之日起十五日)。
3、被告人不答辩,不影响法院照常审理案件。
4、有反诉因素的,可以在答辩中提出反诉。
5、如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申请。
6、针对原告的起诉,准备自已的证据。以后按照法院的传唤,参加庭审,在?法庭上出示自已的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交通事故应诉材料有哪些人身损害赔偿中被告方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
一、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
二、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上述法院均拥有此交通事故案件的管辖权。当交通事故的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与原告住所地一致时,原告住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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