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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2 13:53:00 0人浏览

导读:

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那么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是多少?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下相关内容。
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   交通损失对受害人造成的伤害,并不仅仅只有直接或间接的财产损失,与之伴随的,可能还有精神上的伤害。那么,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是多少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实际操作中,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供参考,因为各个地区,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及相关的地方性条例的规定不一致。因此目前为止关于数额的确定只能依据以下的几点因素让法官主观裁量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确定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受害人总会有一段时间是需要休息,不能加入工作学习的。对了已经工作的人来说,在索要赔偿时就会牵涉到误工费的问题。那么,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变为您解答。

      误工费赔偿标准: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收入状况对应的计算公式:

      (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

  • 大家好,我是特邀嘉宾律师,吴勇波。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没统一标准,由于各个地方统计数据不同,对于非机动车的赔偿标准,要依据具体的事故责任划分和统计数据,才能算出受害者可以获得的相应赔偿。首先,赔偿比例划分问题。事故责任由交警根据双方的过错以及原因力比例来综合认定事故责任。其次,赔偿项目,根据《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则可主张以下赔偿项目:1、因医疗支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2、造成伤残的可主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若受害人遭受精神损害的,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3、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所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整容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 大家好,我是特邀嘉宾律师,吴勇波。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没统一标准,由于各个地方统计数据不同,对于非机动车的赔偿标准,要依据具体的事故责任划分和统计数据,才能算出受害者可以获得的相应赔偿。首先,赔偿比例划分问题。事故责任由交警根据双方的过错以及原因力比例来综合认定事故责任。其次,赔偿项目,根据《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则可主张以下赔偿项目:1、因医疗支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2、造成伤残的可主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若受害人遭受精神损害的,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3、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所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整容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   随着汽车的数量越来越多,员工很容易在上下班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那么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1)属于发生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等费用项目的,只能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付,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属参保职工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

      (2)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住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项目,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应当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

      (3)属于赔偿性的待遇项目,只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对赔偿待遇项目没有作出竞合规定的,应依法按规定赔偿相应的待遇项目。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的相关内容。

  •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无法举证最近三年收入的,可以参照相近行业的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赔偿?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赔偿,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之诉,通常案由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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