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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产生的债务怎么承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3 09:27:34 0人浏览

导读:

在结婚之后,有时候为了家庭的日常生活会可能会产生一些债务,这些债务是不可置疑的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夫妻分居产生的债务怎么承担呢?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解答。
夫妻分居产生的债务怎么承担
  •   在结婚之后,有时候为了家庭的日常生活会可能会产生一些债务,这些债务是不可置疑的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夫妻分居产生的债务怎么承担呢?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解答。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形成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分居期间的共同债务也是如此,主要表现为:

      1、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家庭生活开支,修建、购买、装修房屋,抚育子女,赡养父母,治疗疾病,参加教育学习等;

      2、共同从事投资实业或资本市场;

      3、虽然以个人名义从事投资或经营活动,但收益却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因此,即使是处于分居状态,如果产生的债务主要作用于家庭,那么它就属于共同债务,否则就是个人债务。共同债务共同承担,个人债务则个人承担。

  •   在结婚之后,有时候为了家庭的日常生活会可能会产生一些债务,这些债务是不可置疑的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夫妻分居产生的债务谁承担呢?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解答。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形成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分居期间的共同债务也是如此,主要表现为:

      1、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家庭生活开支,修建、购买、装修房屋,抚育子女,赡养父母,治疗疾病,参加教育学习等;

      2、共同从事投资实业或资本市场;

      3、虽然以个人名义从事投资或经营活动,但收益却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因此,即使是处于分居状态,如果产生的债务主要作用于家庭,那么它就属于共同债务,否则就是个人债务。共同债务共同承担,个人债务则个人承担。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刘娜律师,今天给大家分享夫妻分居期间债务如何承担的问题:

      一、分居期间的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共同偿还。

      二、分居期间的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

      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另一方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2、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婚姻关系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资助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好友所负的债务;

      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出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因此,分居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形成的债务应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属于个人债务的,由一方承担。

      以上是我对该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谢谢!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刘娜律师,今天就夫妻共同债务怎么承担的问题做以下分析:

      1、已到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偿还。

      2、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双方协议确定各自应承担共同债务的份额。

      3、除非债权人同意,夫妻对共同债务承担的内部约定,对债权人无效,对外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夫妻一方可以就超出约定已偿还的债务,向另一方追偿。

      4、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对夫妻债务做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以上是我对该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谢谢!

  • 随着现在生活压力的增大,为了满足当下的生活,夫妻一方会涉及到向第三方借款。那么,对于一方欠的债务,夫妻之间一定要共同承担吗?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有哪些?以及对于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又是如何认定的呢?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   核心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明确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不因离婚而免除。夫妻在离婚后,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怎么承担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夫妻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如何承担。

      一、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明确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不因离婚而免除。

      二、对于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举债应当如何认定其性质的问题,司法解释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分成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两种情形进行规定:

      第一,个人婚前债务。

      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

      第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

      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

  •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婚姻法》解释(二)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的除外。

    因此,对于共同债务原则上,是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除非能证明是属于,另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才不需要承担责任。

  • 夫妻离婚债务的分配方式:如果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的,无需进行分配,由债务人全部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该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的,由双方承担连带责任,双方约定债务分配的,按照约定执行,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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