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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中止履行情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4 10:11:45 0人浏览

导读:

当发生某些情形的时候,合同可以终止履行。有的人可能会疑惑,合同的中止履行情形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合同的中止履行情形,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合同的中止履行情形
  •   当发生某些情形的时候,合同可以终止履行。有的人可能会疑惑,合同的中止履行情形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合同的中止履行情形,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如果后履行一方已经濒临破产,处于停产或半停产,遭受经营上或财产上的重大损失,因资金困难而不能支付相互间先期发生的债务,已经严重影响到先履行方债权的实现,均可认为属于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转移财产是指将自有的财产隐匿起来或者无偿及低价将财产转让给他人的行为。抽逃资金是指在不改变工商登记的情况下将资金转移隐匿的行为。如果抽逃的资金是公司的注册资金,根据刑法的规定,构成抽逃出资罪,是犯罪行为,要承担刑事责任。

      3、丧失商业信誉。如果一方主体丧失了商业信誉,那么交易对方理所当然地要怀疑...

  •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中止履行:劳动者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更多关于劳动合同中止履行情形,专家为您解答。 如果当事人虽然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但是该不履行的情况是因法定原因或经双方约定而发生的呢?《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中止履行:〈一〉劳动者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二〉劳动者暂时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三〉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中止情形消失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该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有以上三种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可以中止履行。这里的中止履行,是指劳动合同因故暂停履行,待中止情形消失后又恢复履行。适用该条规定的条件是:当事人发生法...
  • 担保合同中止履行的情形包括: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行为,丧失商业信誉,或者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以上情况的,可以中止履行。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合同达到解除条件时可解除合同,使合同无效,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那么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是什么呢?合同解除主要要三种方式,双方协议解除;单方约定解除;单方法定解除。下面主要就针对法定解除做一个分析。根据《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可能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不能按时履行,使合同失去意义。如供货方甲公司(生产性企业)因天灾造成生产线全部毁损,合同不能履行。(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履行期尚未届满,债务人明示或默示毁约,这种行为被称为预期违约。所谓明示预期...
  •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   合同可以生效之后再法定的情形下是可以终止的,那么大家是否知道劳动合同终止条件怎么履行的呢?这个是要根据不同情形来分析的,想必大家也很好奇想知道吧,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欢迎大家阅读。

      一、劳动合同终止条件怎么履行

      一是按照《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四)劳动者退休、退职、死亡的。劳动合同当事人实际已不履行劳动合同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劳动者患职业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二是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如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将一方提前若干时间通知对方作为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提前通知的时间由双方协...

  •   大多数人都知道,我国的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着最高的法律效力,因此任何法律法规与其相关规定进行抵触时,就会以宪法为准,同样,如果民事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会怎样呢,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竞业禁止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吧!

      一、竞业禁止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协议主体错误,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企业一方,应是拥有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即必须要有商业秘密的存在,这是实行竞业禁止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并且协议的另一方必须是符合竞业禁止适用条件的人员,如果不满足协议签订的主体条件很可能导致协议无效。

      2、超过竞业禁止的期限,《劳动法》第24条规定,竞业禁止协议的禁止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期限超过两年,则超出部分应当认定为无效。

      3、不给劳动者补偿,用人单位让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就必须给予劳动者相应的补偿。如果该竞业禁止协议未约定补偿...

  • 合同的终止的情形有:1、劳动合同期满;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3、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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