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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工资赔偿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4 10:17:49 0人浏览

导读:

有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让员工十分困扰。那么,公司拖欠工资赔偿金多少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公司拖欠工资赔偿金多少,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公司拖欠工资赔偿金
  •   有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让员工十分困扰。那么,公司拖欠工资赔偿金多少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公司拖欠工资赔偿金多少,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拖欠工资的补偿规定如下: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秦宇。以下为大家解答“拖欠工资有赔偿金吗”的问题

      答: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   公司拖欠工资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有时候劳动者辛辛苦苦工作,结果发现被无故克扣了工资,这个时候就会疑惑,无故克扣工资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单位拖欠工资怎么赔偿

    一、有关法律规定

    1、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

  •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同时,劳动部发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因此,本案中,公司拖欠秦某工资的行为严重的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损害了秦某的合法权益。故根据《劳动法》第32条3款,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之规定,秦某向公司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属于违约定,依法受保护。关于《劳动法》第32条3款所规定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既包括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的数额,也包括由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期。
  •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临近过年,总是一些拖欠工资纠纷最多的时间段,随着离过年越来越近,工资却迟迟不能到位,这是困扰很多劳动者的烦心事,但是湖南做了一件大事,拖欠工资被刑拘具体情况是怎样的?拖欠工资被刑拘,拖欠工资怎么维权?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拖欠工资被刑拘具体情况

      在湖南常德,有174名员工的心头大石放下了--春节临近,他们被拖欠的工资已成功追回,欠薪公司的法人代表被刑拘。另据官方通报,2018年,该市共有31人因拖欠工资被刑拘。

      2018年8月22日,常德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接到湖南鑫曜通讯有限公司员工彭某等124人的投诉,反映该公司拖欠174名员工2018年5月至7月期间工资共计人民币1006906元。

      常德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当日正式立案,并于2018年8月30日依法向该公司下达了限期改正指令书,但该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改正违法行为。

      201...

  •   核心内容:本文主要讲述“无故拖欠工资”的法律解释、拖欠工资会造成什么后果以及相关的应对策略,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以供参考。

      【阅读导航】

      一、“无故拖欠工资”的法律解释

      二、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

      三、应对策略

      【正文】

      一、“无故拖欠工资”的法律解释

      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在没有任何合法甚至合理的原因下的拖欠员工的工资的行为,超过《**省工资支付规定》的期限,延期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无故拖欠工资是不合法的,如果双方有合同,被拖欠方可以把另一方告上法庭,但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采取绑架或者威胁之类的手段。

      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对于“无故”作了排除性规定:“‘无故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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