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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2 16:56:21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那么,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呢?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罗静雯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的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你,谢谢!

  •   一、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定,主要根据双方所得财产比例来定诉讼费的分担比例,当然,也会考虑过错情况,是否是协商处理情况等其他因素。解调结案的,诉讼费用也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如何承担。不过因为离婚案件的诉讼费很少,很容易协商或者裁决解决。

      二、《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   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

      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双方诉讼离婚所产生的诉讼费由谁承担呢?诉讼收费的原则--原告人预交--败诉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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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诉讼费用是多少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依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依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根据这一规定诉讼费有两类:一是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时征收当事人应当交纳的费用;二是其他诉讼费用,就是在诉讼中应当由当事人支付的费用。

      案件受理费包括两种: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因人身权利或其他人身非财产关系发生争议提起诉讼案件交纳费用。离婚案件就属非财产案件。

      2.财产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因财产而引起争议提起诉讼的案件交纳的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民事诉讼收费办法(试行)》第五条规定,离婚案件受理费,...

  • 关于离婚起诉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起诉离婚的费用是交给法院的,起诉离婚的费用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预交的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的,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   现在很多的离婚纠纷都不能通过协商来解决了,甚至会因此闹上法庭。去法律进行离婚起诉,首先需要缴纳一定的起诉费用,这个费用由谁来承担很多人并不知道。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离婚起诉的费用由谁承担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离婚起诉的费用由谁承担

      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双方诉讼离婚所产生的诉讼费由谁承担呢?诉讼收费的原则--原告人预交--败诉者承担。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依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依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根据这一规定诉讼费有两类:一是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时征收当事人应当交纳的费用;二是其他诉讼费用,就是在诉讼中应当由当事人支付的费用。

      二、离婚诉讼所需要的费用

      依据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实施日期:20070401)》,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当...

  •   在很多离婚案件中,痛过起诉离婚的案件是占有大部分的,比较不是双方都愿意离婚的。那么起诉离婚的费用谁承担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起诉离婚的费用谁承担: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诉讼离婚的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起诉离婚的费用谁承担的相关内容...

  •   继承纠纷诉讼费原则是由败诉方承担,如果双方当事人就案件达成了调解协议且就诉讼费也达成了协议,则法院会尊重当事人的意见。

      法律依据为:《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第三十一条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 夫妻一方诉讼请求离婚不是只要提出诉讼,法院就会受理并予以作出判决的。需要符合相应的规定,法院才会受理,然后开庭作出相应的判决。那么关于离婚诉讼有什么样的规定呢?一、离婚诉讼期限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以上所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3、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告知当事...
  •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所以,女方起诉离婚的话,诉讼法由女方先垫付,如果男方败诉,判决离婚的话,就由男方进行承担诉讼费。

      《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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