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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期间的义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5 10:05:36 0人浏览

导读:

犯罪嫌疑人被监视居住,应当遵守法定的义务。有的人可能会疑惑,监视居住期间的义务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监视居住期间的义务
  •   犯罪嫌疑人被监视居住,应当遵守法定的义务。有的人可能会疑惑,监视居住期间的义务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第七十五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   监视居住作为法院强制措施的一种,在这段期间,也是有相应的义务需要遵守的,但是具体的义务内容,知道的人确是不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大家解答监视居住的义务这一问题。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所谓“住处”,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的合法住所。所谓“居所”是指办案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给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如果被监视居住人有正当理由要求离开住所或指定的居所,必须经过公安机关批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在作出批准决定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所谓正当理由,是指被监视居住人有治病、奔丧等正当事由。公安司法机关不得建立专门的监视居住场所,对犯罪嫌疑人变相羁押。不得在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留置室或者其他工作场所执行监视居住。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这里的他人是指与...

  •   核心内容: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遵守怎样的规定?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希望对您有帮助。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

  • 监视居住期间可以审讯。询问犯罪嫌疑人法律没有规定时间限制,若是侦查案件的需要,公安机关是可以按照流程的规定,提审已经被监视居住地犯罪嫌疑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

  •   在现实生活中对于犯罪嫌疑人不适合在监狱中居住的,那么就会进行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的时间有多久?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监视居住的时间有多久,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第七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

  •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进行取保候审但是又不能够缴纳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指定居住所的监视居住,不过这个监视居住是有一定的期限的。下面就为大家带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采取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法律规定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当然这仅仅是指每个有权利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机关,在作出监视居住时的期限规定,如果三机关都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话,那么最长可以达到18个月。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在将来判处实行时是可以这抵刑期的,监视居住二天折抵刑期一天,如果不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不能这抵刑期的。二、可以进行监视居住的情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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