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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5 13:59:44 0人浏览

导读: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劳动合同一般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共同协商签订的,用人单位想要终止劳动合同必须要经过劳动者的同意。那么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是?法律快车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对您有帮助。
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
  •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劳动合同一般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共同协商签订的,用人单位想要终止劳动合同必须要经过劳动者的同意。那么对于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吗?下面就为大家带来的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吗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劫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徘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30日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履行这一法定义务,可以选择额外支付一个月工...
  • 在单位上班,一般都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也会约定劳动期限,如果期限到了劳动合同会终止,但有些情况下,在合同未到期的时候,也有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况。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有哪些区别?一、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有哪些区别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的结果都是劳动关系的结束,双方当事人之间相对于该劳动合同而形成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应随之消灭。两者的区别在于:1、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劳动合同的提前终止;2、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不同。在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可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借此约束用人单位的解雇行为,稳定劳动关系,也就是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
  • 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者地位。就我国目前的就业市场来说,劳动者一方相对于企业是弱势的一方,在工资、待遇、福利等各方面受到用人单位的左右。想必大家都很想知道劳动合同终止后的薪资怎么算的法律知识吧,下文将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劳动合同终止后的薪资怎么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从这个规定看来,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结清工资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对于这个“时”的理解似乎是有争议的,有的朋友认为这个“时”就是要求用人单位在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当天将劳动者工资一次性结清发放。这个“时”在这里的意思是不是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的“当天”呢?答案是否定的。从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
  •   劳动合同期满续签的规定

      未签订劳动合同而仅约定试用期,员工索要双倍工资及补偿金。日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法院认定该试用期为劳动合同期限,用人单位未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承担责任。 中国石油节能环保担保公司诉称,刘先生于2007年12月入职,担任公司总裁助理。公司与刘先生签订了劳动合同,只是到期没有续签,原因是刘先生一直拖着不愿签合同。2008年5月26日,刘先生离职。刘先生在仲裁过程中称,该公司仅与其签订试用期合同,经其多次要求,该公司仍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不属实。故不同意仲裁关于支付刘先生双倍工资的裁决,要求撤销仲裁裁决。

    刘先生则称,其于2007年10月11日到中国节能担保公司工作,中国节能担保公司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2007年12月,中国节能担保公司与其签订试用人员协议书,约定试用期自2007年12月21日至2008年2月20日,月薪4000元等...

  • 临时工要签订劳动合同吗?在法律意义上,所用和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付出劳动的都是劳动工,双方都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临时工也不例外,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不与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搜集在该用人单位的事实劳动关系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双倍工资的请求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临时工付出劳动理应签订劳动合同在法律意义上,没有临时工这个特殊界定,所有和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是劳动工,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明确工资待遇、工作年限等。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在法律意义上,已经没有“正式工”和“临时工”的区别。临时工的本质是源于上世纪90年代,国务院发文推行公务员制度改革。各省市各部门开始制定“三定方案”(定机构,定编制,定职能)。相对于有编制的“编内人员”,临时工被统称为“编外人员”。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解约的法律规定是怎样?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还有一个工会程序。哪些情况无须补偿?下面一起来看看。

      劳动合同解约的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在用人单位实行过错解除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提前通知劳动者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解除通知送达劳动者即可。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在用人单位实行非过错解除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才可以裁员。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还有一个工会程序,...

  • 用人单位解散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公司解散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事由。可是在实际操作中,劳动合同在什么时候终止,将直接影响到劳动者的当月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因此,我们有必要考察一下《公司法》关于公司解散的有关规定。

    《公司法》第181条列明了公司解散的原因: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183条的规定予以解散。也就是说,在实践中公司解散有不同的方式。那么,劳动合同应该从何时开始终止呢?对于这个问题,学界和实务界的答案并不一致。

    我们认为,上述5点都只是公司依法解散的发生事由,只有上述事由实际发生才会导致公司解散。所以,无论股东会或...

  •   劳动合同终止的六种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法在制定过程中借鉴了各地方立法中有关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的具体规定,对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作了进一步细化:具体包括劳动合同期满情形、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情形、劳动者死亡,或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情形等六种,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劳动合同终止的几种情形。

      一、劳动合同期满情形

      这主要适用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两种情形。劳动合同期满,除依法续订劳动合同的和依法应延期的以外,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双方权利义务结束。根据劳动保障部的规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应当以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日的二十四时为准。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情形

      1994年劳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退休;患病、负伤;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失业;生育。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

  • 劳动合同期满,应当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日内办理续延手续。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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