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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一般诉讼时效的计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2 14:42:07 0人浏览

导读:

人身损害赔偿,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那么,人身损害赔偿一般诉讼时效的计算是怎样的呢?法律快车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
人身损害赔偿一般诉讼时效的计算
  •   在现实生活中,是很容易发生人身损害的,受害者是可以要求责任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那么人身损害赔偿一般诉讼时效的计算是怎样的?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一般诉讼时效,最值得研究的是期间的起始计算,而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侵权行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容易的,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时效的起算却是复杂的,这是因为受害人必须在起诉前知道自己所受财产损失的具体数额,否则无法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4月2日)第168条“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因此,侵害身体权的侵权行为一经实施完了,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

      对于侵害健康权的,要分受伤之日、侵害时不能发现的伤害确诊之日的不同来计算诉...

  •   人身损害赔偿,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那么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的计算是怎样的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的计算:

      1、一般诉讼时效的计算

      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一般诉讼时效,最值得研究的是期间的起始计算,而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侵权行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容易的,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时效的起算却是复杂的,这是因为受害人必须在起诉前知道自己所受财产损失的具体数额,否则无法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4月2日)第168条“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因此,侵害身体权的侵权行为一经实施完了,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

  •   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一般难免会造成人身损害,责任人是需要对受害者进行赔偿的。那么人身损害赔偿一般诉讼时效是多久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人身损害赔偿一般诉讼时效:

      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一般诉讼时效,最值得研究的是期间的起始计算,而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侵权行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容易的,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时效的起算却是复杂的,这是因为受害人必须在起诉前知道自己所受财产损失的具体数额,否则无法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4月2日)第168条“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因此,侵害身体权的侵权行为一经实施完了,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

      对于侵害健康权的,要分受伤之日、侵害时不能发现的...

  • 民办学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责任划分

    在校学生的人身伤害赔偿,一直是司法实践中争议的热点,特别是民办寄宿制学校的扩招,由此引发学校在什么情况下承担以及应如何承担学生损害赔偿的问题。

    原告熊某系闭宿型私立学校初二学生,于2006年2月28日来到学校报到注册,当天中午熊某与该校初三学生在洗水池发生口角,当天下午熊某等人前往学生寝室寻找该学生,后在该校一寝室内与该校初三学生翁某发生争执,其后双方便相互拉扯,经同学劝阻纠纷止息后,原告熊某返回自己寝室拿衣叉再次与翁某发生斗殴。殴斗中翁某从一木箱中拿出西瓜刀砍伤原告。该校发生原告受伤后,即拨打急救电话并将原告送往当地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原告家长。

    经救治,原告共花去医疗费八千多元,并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七级伤残。而原告熊某、被告翁某和学校三方就医药费等伤害赔偿费用协商未果,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责令第一被告翁某和第二...

  •   人身损害赔偿,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那么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的计算是怎样的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的计算:

      1、一般诉讼时效的计算

      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一般诉讼时效,最值得研究的是期间的起始计算,而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侵权行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容易的,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时效的起算却是复杂的,这是因为受害人必须在起诉前知道自己所受财产损失的具体数额,否则无法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4月2日)第168条“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因此,侵害身体权的侵权行为一经实施完了,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

  •   无论是受到人身损害、财产损害或精神损害,都可以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但也要知道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需要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那么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呢,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与精神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否相同呢?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

      1、一般诉讼时效

      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一般诉讼时效,最值得研究的是期间的起始计算,而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侵权行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容易的,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时效的起算却是复杂的,这是因为受害人必须在起诉前知道自己所受财产损失的具体数额,否则无法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8条“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因此,...

  •   诉讼时效是决定着案件的实体审理能否进行,决定着当事人的实体权利能否得到法律保护。人身损害赔偿类纠纷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界定问题,是长期困扰民事审判的一个难点。不同法院对此有不同的看法,甚至同一法院不同审判人员在审判实践中也是各执己见。于是,在案情基本相同的情形下,不同法院之间甚至同一法院,极可能出现结果截然相反的两种判决。下面笔者结合审理的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就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讼时效的起算点的确定谈点看法。   案情:2004年8月12日20时35分郭某驾驶摩托车与丁勇驾驶的普通货车发生碰撞,致郭某受伤。当日郭某被送至医院住院治疗,同年8月26日出院,诊断为:右第5趾近节骨折、右骰状骨撕脱骨折、右上肢多处皮肤擦伤、右胸软组织伤,出院医嘱:定期门诊复查。郭某在医院的最后一次门诊为2005年 2月26日。2004年9月30日,交警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郭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
  • 法律规定的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根据2004年5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可归纳以下几种:

      受害人医疗期间产生的费用,包括:医药费、误工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收入不详的,可参考当地同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因伤致残的,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因残疾产生的费用,包括: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其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无收入或雇工的,参照当地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计算。护理期限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但最长不超过20年。

      因受害人死亡产生的费用,包括:丧葬费,以及办理丧事支...

  • 交通事故的发生,多多少少会对人身造成损害,如果真的对他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不必要的伤害,那么就需要向另一方申请赔偿,在赔偿的过程中,双方为了尽快的处理就会对需要赔偿的金额在某一机关或是工作人员的主持下组织调解,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调解协议书。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调解协议书甲方:_____,性别_____,族别_____,出生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籍贯_____,住址_____,身份证号:_____。乙方:_____,性别_____,族别_____,出生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籍贯_____,住址_____,身份证号:_____。因甲方_____驾驶摩托车_____从_____到_____方向行驶,在行至_____处与XXX驾驶的车牌为“XXXXXX”货车相撞,致XXX受伤。XXX受伤较重,在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现在治疗已经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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