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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的比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4 11:40:09 0人浏览

导读:

“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那么,交通事故赔偿的比例是怎样的呢?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中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赔偿的比例
  • 交通事故赔偿比例: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赔偿比例大多是以7:3来划分,也就是主要责任方承担70%,次要责任方承担30%;负全部原因责任的一方承担100%的赔偿责任;负同等原因责任的一方承担50%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当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根据承担责任的程度,赔偿的比例也不同。那么,交通事故赔偿比例是多少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交通事故赔偿比例,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 负全部责任的,承担损失的100%

      (二) 负主要责任的,承担损失的70%~90%

      (三) 负同等责任的,承担损失的50%

      (四) 负次要责任的,承担损失的10%~30%

      事故责任者有3方以上的,参照上述分担原则确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超过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部分,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全部责...

  •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应该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内进行认定。那么交通事故赔偿的比例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60%的赔偿责任;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40%的赔偿责任;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交通事故赔偿的比例的相关内容。

  • 关于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比例的问题,发生交通事故不必然可以认定为工伤,只有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可以认定为工伤。

    而工伤赔偿的比例,需要根据受伤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住院时间、停工留薪期、职工的工资、职工的家属人数等多种因素才能确定。并且,每个省的标准不一样,赔偿的数额也不一样。职工认定为工伤后,职工或者近亲属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赔偿即可,如果对工伤赔偿的数额不满意,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

    需要注意的是,职工因交通事故导致工伤,侵权人已经对职工或者近亲属赔偿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向职工或者近亲属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但侵权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   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还要申请工伤认定进行后续的赔偿。工伤赔偿是根据伤残程度来确认赔偿金额的。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交通事故工伤赔付比例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一、交通事故工伤赔付比例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 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

  • 人的生命是非常宝贵的,我们在出行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出行安全,不违反交通法律的规章制度才不会发生交通事故,接下来一起学习一下,交通事故工伤赔偿顺序是怎样的?希望能够解决您当前的问题。一、交通事故工伤赔偿顺序是怎样的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工伤事故在赔偿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此时,受害人同时处于两个法律关系之中:一方面由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使受害人与行为人之间形成了侵权民事法律关系;另一方面劳动者所受的人身伤害符合工伤赔偿给付条件而与用人单位形成工伤赔偿法律关系。那么,受害人在依《工伤保险条例》主张工伤赔偿的同时可否依据《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等民事法律法规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对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常发生争议,法律未给予明确规定,各地的做法也大相径庭,经常出现相同情况不同对待的局面。根据《最高人民...
  •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相应的车主购买的保险是可以进行相应的赔偿的,但是对于这个交通事故的保险赔偿是很多人都不知道的一个事情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比例是多少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比例是多少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

  •   1、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

  •   发生交通事故是绝对不可能避免赔偿的,即使是轻微的车辆刮蹭,也会涉及赔偿责任,如果造成人员伤亡,自然更逃不了。那么,交通事故赔偿金额是多少呢?今天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交通事故赔偿没有固定的金额,每项赔偿有着相应的计算公式。

      公式如下: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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