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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的特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9 14:50:59 0人浏览

导读:

商业秘密,是企业无形的资产,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那么商业秘密的特点是什么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商业秘密的特点
  •   商业秘密,是企业无形的资产,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那么商业秘密的特点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商业秘密的特点:

      商业秘密和其他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相比,有着以下特点:

      1、非公开性

      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而其他知识产权都是公开的,对专利权甚至有公开到相当程度的要求。

      2、非排他性

      商业秘密是一项相对的权利。商业秘密的专有性不是绝对的,不具有排他性。如果其他人以合法方式取得了同一内容的商业秘密,他们就和第一个人有着同样的地位。商业秘密的拥有者既不能阻止在他之前已经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也不能阻止在他之后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

      3、利益相关

      能使经营者获得利益,获得竞争优势,或具有潜在的商业利益。

      4、期限保护

      商业秘密的保护期不是法定的,取决于权利人的保密措施和其他人对此项秘...

  •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指什么?从字面上可以基本了解到,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是指通过各种不法手段侵害了别人商业上的秘密的行为,那么,哪些行为会被认为是侵害商业秘密行为?侵害商业秘密行为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下面为您具体介绍:一、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指什么侵犯商业秘密,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的行为。当事人主观上知道披露的信息属于商业秘密。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包括以下几种: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4、明知或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而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二、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法律责任...
  •   广义地说‌,‌商业秘密是指构成一个企业竞争优势的任何不为他人所知悉的业信息‌法。‌除持有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经许可使用这些信息都将被认为是一种失去业信誉的侵权行为‌法。‌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中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法。‌”

      商业秘密具有以下四个基本特征:  (一)秘密性‌法。商业秘密首先必须是处于秘密状态的信息‌,‌不可能从公开的渠道所获悉‌法。‌《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规定:“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法。‌”即...

  •   如今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商业秘密对于一个企业而言是很重要。那商业秘密的有关规定是什么?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将向您介绍关于商业秘密保密措施有哪些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商业秘密保密措施有哪些

      商业秘密包括以下几种保密措施:

      (一)物理性防范措施

      物理性防范措施主要指从机构安全体系方面,对保守商业秘密采取的最基本的具体措施,在实践中有着极其明显的效应。这些物理防范保密措施包括:

      (1)厂区的安全设置;(2)特别的保密区域(如生产车间、检测间、研究室等)或保密室;(3)严格的出入制度和监督人员;(4)废弃物的处理;(5)保密区域的隔离措施,等等。

      商业秘密包括哪些保密措施

      (二)保密规章制度

      保密规章制度的制定要合理、合法、切实、可行。规章制度如果过于琐碎,会与工作不适应,因而会造成工作障碍,影响经营活动。相反,过于简单,又形同虚设。...

  • 有的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他人的的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那么,侵犯商业秘密有哪些?侵犯商业秘密罪立案标准?商业秘密罪怎么量刑?针对这几个问题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侵犯商业秘密有哪些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利诱,是指以物质和非物质利益诱使掌握和了解权利人商业秘密的有关人员向其披露商业秘密,这是实践中常见的一种方式。胁迫,是指以给商业秘密权利人或掌握了解商业秘密的有关人员造成损失相要挟,迫使其交出商业秘密的行为。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这是行为人侵犯商业秘密这一非法行为的继续。是对商业秘密的进一步侵犯。披露,是指行为人公开非法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不论出于何种目的和动机,只要实现了公开的行为即可构成。使用,通常指行为...
  • 1、《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了商业秘密的定义和侵犯商业秘密的类型;2、《刑法》第219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罪状和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3、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通知》中关于正确理解商业秘密的定义,合理认定商业秘密的范围的规定。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共12条,以下简称12条规定)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作了具体的规定。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商业秘密构成要件问题的答复》对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进行了规定。6、原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对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作了细致的规定。7、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5条关于雇员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用的规定;第6条关于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
  •   商业秘密主要就是一些能接触到商业信息的人才需要保密的,如果商业秘密泄露,对一个公司而言是很危险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商业秘密的范围是怎样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商业秘密的范围是怎样

      1、技术信息。它是指凭经验或技能所产出的,在实际中尤其是工业中适用的技术情报、数据或知识。它包括化学配方、工艺流程、未申请专利的设计、技术秘诀等。

      2、经营信息。它是指具有秘密性质的经营管理方法及与经营管理方法密切相关的信息和情报。它包括管理方法、企业营销战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

      商业秘密包括生产领域的秘密和商业领域的秘密。从商业企业角度来看, 商业秘密范围的理解似乎更广一些, 同时也更为具体明确些,主要涵括如下诸方面的内容:

      1、产品。它是指由公司自己开发的,并具有商业价值的产品,在未获得专利之前,便可以称得上是一项商业秘...

  •   商业秘密的许可使用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独占许可。被许可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在约定范围内有生产和销售的独占使用权,这种独占权甚至可以约定排斥许可方使用。在这种情形下,许可方仅保留商业秘密的所有权和收益权,自己不能进行生产和销售,也不能许可他人使用。  2)排他许可。被许可方在约定期限内约定,除了许可方还可以使用商业秘密外,许可方不能再许可第三方使用。  3)普通许可。被许可方不仅限于一家,在约定范围内可能许可数家或更多家使用其商业秘密。 4)交叉许可。合同双方相互允许对方以一定条件使用自己的商业秘密,双方受益。 5)分许可。被许可方除了自己可以实施秘密外,还拥有在约定范围内,对第三人有再许可的权利。 6)混合许可。既包括技术秘密许可,又包括专利许可。这是国际技术转让中常见的情况。   

    责任编辑:李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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