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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制度当中的刑罚处罚包括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以及民事处罚。三者之间共同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好公共生活。那么,行政处罚的法定种类有哪些呢?我相信你对这个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行政处罚的法定种类根据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及国家劳动政策的规定,劳动行政处罚可以划分如下种类:
第一,警告、通报批评。警告、通报批评,是国家劳动行政监察机关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及国家劳动政策,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劳动关系主体作出谴责和警诫的一种劳动行政处罚。通过对违法情节轻微并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劳动关系主体进行谴责和警诫,纠正其违法行为。
第二,罚款。罚款,是劳动行政监察机关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及国家劳动政策,不履行法定劳动义务的劳动关系主体,予以剥夺一定金钱的经济制裁的一种劳动行政处罚。通过对那些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及国家劳动政策,并...
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的种类是法定的,不得越界。那么,法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法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1、人身罚
人身罚也称自由罚,是指特定行政主体限制和剥夺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的行政处行政拘留罚。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人身罚主要是指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
2、行为罚
行为罚又称能力罚,是指行政主体限制或剥夺违法行为人特定的行为能力的制裁形式。它是仅次于人身罚的一种较为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
3、财产罚
财产罚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给予的剥夺财产权的处罚形式。它是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行政处罚。
4、申诫罚
申诫罚又称精神罚、声誉罚,是指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谴责和警戒。它是对违法者的名誉、荣誉、信誉或精神上的利益造成一定损害的处罚方式。
以上就是关于法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谢谢...
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的行政相对人进行行政处罚的时候,需要按照法定的方式。有的人可能会疑惑,法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法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法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呢?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是指行政处罚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具体惩戒制裁手段。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的行政处罚可以分为人身罚、行为罚、财产罚和申诫罚。
第一:人身罚。人身罚也称自由罚,是指特定行政主体限制和剥夺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的行政处行政拘留罚。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人身罚主要是指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2013年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
第二:行为罚又称能力罚。是指行政主体限制或剥夺违法行为人特定的行为能力的制裁形式。它是仅次于人身罚的一种较为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
1、责令停产、停业。这是行政主...
听证程序并不是每一次行政处罚都必须经历的程序,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那林业行政处罚听证规定是怎样的?2018年林业行政处罚听证金额要多少钱?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怎么走?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林业行政处罚听证规定是怎样的
1、根据我国《林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第五条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并制作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前款所称较大数额的罚款,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国家林业局依法作出十万元以上(含十万元)罚款决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2、第六条 林业行政处罚听...
环境行政处罚的内容包括哪些?行为人实施了破坏环境的行为,违反了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则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环境保护法规定了环境违法行为及相应的环境行政处罚措施。环境行政处罚的内容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责令停业、关闭等。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环境行政责任的概念
环境行政责任,是指违反了环境保护法,实施破坏或者污染环境的单位或者个人所应承担的行政方面的法律责任。环境行政责任的主体可以是行政相对人,也可以是环境行政主体。环境保护法主要规定了环境行政相对人的环境行政责任。
二、环境行政处罚的内容
《环境保护法》对环境违法行为及相应的环境行政处罚措施作出了如下规定:
1、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给予警告或处以罚款。
2、拒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污染物...
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是办案机关负责人在对调查终结报告、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意见或听证报告进行审查后,认为当事人确有违法行为,但由于存在法定不予行政处罚的事由,作出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的处理决定。那么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案件违法事实清楚,但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情节较轻,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办案机关负责人可以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处理决定。需要强调的是,这种违法事实清楚,当事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但办案机关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不具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2)违法行为人不满14周岁。
当事人承担行政责任除了应客观上具有违法行为外,还必须具有行政责任能力,即当事人对其行为承担行政责任的能力。行政责任年龄是行政责...
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做出行政处罚的时候,需要出示行政处罚决定书。那么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1)当事人的姓名、地址,指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当事人的姓名、当事人的长住地址。
(2)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指当事人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事实。
(3)处罚依据,指对当事人处罚所要使用的具体法律、法规条款。
(4)处罚内容,指对违反道路安全的当事人所要进行的何种类处罚的内容。
(5)时间,指当事人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后处罚时的时间。
(6)地点,指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当事人实施处罚时的开据地。
(7)处罚机关名称,指对违反道路法律、法规的当事人实施处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名称。
(8)签名或者盖章,指对当事人实施处罚的执行公安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
以上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均属于法定事项,必须全部具备。
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的种类是法定的,不得越界。那么,法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法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1、人身罚
人身罚也称自由罚,是指特定行政主体限制和剥夺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的行政处行政拘留罚。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人身罚主要是指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
2、行为罚
行为罚又称能力罚,是指行政主体限制或剥夺违法行为人特定的行为能力的制裁形式。它是仅次于人身罚的一种较为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
3、财产罚
财产罚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给予的剥夺财产权的处罚形式。它是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行政处罚。
4、申诫罚
申诫罚又称精神罚、声誉罚,是指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谴责和警戒。它是对违法者的名誉、荣誉、信誉或精神上的利益造成一定损害的处罚方式。
以上就是关于法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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