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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的民法典实施之前,我国是有专门的担保法的,现在新的民法典实施之手,担保法就被废除了,那相应的司法解释也会有变化,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具体的担保法司法解释废止了吗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担保法司法解释废止了吗《民法典》第1260条(最后一条)明确规定: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该条明确规定了,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后,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另需说明,“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既然上述单行法被废止了,基于上述单行法而...
在去进行担保的时候,为他人提供的话,风险等等都是需要考虑的因素,是出现有被亲属坑的情况的,那么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
作为担保人来讲,在担保期间是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尤其是债务人不能够按照约定及时的还款,作为担保人需要及时的催债务人进行还款,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那么担保期间的规定是怎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担保期间的规定是怎样《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
物权是我们在生活中经常接触到的法权利,所有权,占有权等皆为物权的管理范围之内,物权中规定留置权是法律规定的担保物权,那么担保物权属于支配权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担保物权属于支配权吗担保物权,属于物权的一种。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担保物权属于物权的一种,但一般物权是以对标的物实际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为目的的,而担保物权则是以标的物的价值来确保债权的清偿为目的。
(二)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
(三)担保物权对于债权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
因此,担保物权属于支配权。
二、担保物权的行使条件担保物权人行使担保物权一般需具备三个条件:
(一)存在着有效的担保物权;
(二)被担保的债...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当事人名下的物权,很多时候是需要按照规定提供担保的,担保物权也是物权的一种,那么实现担保物权方法?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实现担保物权方法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该规定所涉及的担保物权仅为抵押权,其实现的方式仅为折价和变卖两人种,并不包含拍卖,且未对抵押权实现的相关诉讼渠道或程序予以规定,从而导致实践中难以得到确实的适用。
二、实现担保物权申请书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裁定拍卖或变卖被申请人抵押给申请人的“苏房权证园区字第XXXXX号”房产及“苏工园国用(2006)第XXXXX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在被申请人担保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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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时候,一般都是需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签订,因此对于担保物权是没有包含买卖合同的。那么买卖合同算担保物权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买卖合同算担保物权吗买卖合同不是担保物权,买卖合同是合同双方,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外一方,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属于合同编的,而担保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因此买卖合同不属于担保合同。
二、担保物权人是谁担保物权人是指享有担保物权的权利人,是指债权人。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担保物权是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所以,担保物权的存在本身对权利人没有实际价值。只有当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而权利人实现其担保...
在我们生活中,财产一般都是比较重要的,因此很多时候我们会用担保物权来保护我们个人的财产。那么担保物权行使期限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担保物权行使期限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二、实现担保物权的方法(一)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会运用到担保物权,担保物权其实是一个综合的权利。那么担保物权包括哪三种?担保物权应该如何分类?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担保物权包括哪三种(一)抵押权
抵押权是指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依法享有的折价或者就该财产的变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分为普通抵押权和最高额抵押权。在我国,并非任何财产都可以做抵押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抵押人所有或者依法有权处分的房屋和机器、交通运输工具与其他财产,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所有权,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以及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可以作为抵押物。
(二)质权
质权是指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转移占有而用作担保的财产依法享...
担保物权分为抵押权、质权以及留置权。在债权债务关系产生时,担保物权就是十分常见的。那么担保物权有从属性吗?担保物权的竞合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担保物权有从属性吗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担保物权的从属性是指担保物权成立以债权的成立为前提,因债权的转移而转移,因债权的消灭而消灭。
担保的从属性主要表现在七个方面:
(一)成立的从属性
担保是为主债权存在或将来存在而存在,其以主债权的成立为前提,若主债权不成立,担保亦不成立。
(二)变更的从属性
主债权内容发生变更的,担保的权利义务关系亦随之变更。但是该原则有所例外。
(三)效力上的从属于
主债权无效,担保必然随之无效。
(四)消灭上的从属性
主债权消灭的,担保关系随之消灭。
(五)诉讼上的从属性
某一主债权有担保的,当事人之间发生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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