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停工留薪期满后还有医疗期吗
导读:
工伤停工留薪期满后,若工伤职工仍需继续治疗,还有医疗期,其医疗期并未因此结束。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应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即使停工留薪期已满,只要工伤职工因工伤接受医疗的需求仍然存在,其医疗期就会持续,并享受相应的工伤医疗待遇。
当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满,但伤情尚未痊愈仍需继续治疗时,他们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继续按照工伤医疗流程接受治疗。
用人单位应继续承担其医疗费用及相应的工伤待遇,确保工伤职工得到必要的医疗照顾,工伤职工也应保留好相关的医疗证明和费用单据,以便后续进行工伤待遇的申领和报销。
法律快车提醒你,工伤停工留薪期的认定应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以确保认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1.在认定过程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参考工伤职工的伤情、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及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相关材料,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2.一般情况下,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但对于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认定机制既保障了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也避免了用人单位承担不必要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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