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版权由什么部门管理
导读:
关于版权的管理,我国实行的是司法管理与行政管理并行的双轨制体系:
1.司法管理方面,各级法院通过审理侵犯著作权案件来实施著作权法,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2.而在行政管理方面,版权主要由国家版权局和地方版权行政管理机构共同负责。具体而言:
(1)国家版权局作为国务院的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范围内的版权管理工作;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则作为地方人民政府的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各自辖区内的版权事务;
(3)一些单列市和部分地、市也设立了版权局,以更好地履行版权管理职责。
法律快车提醒,国家版权局作为我国版权管理的核心机构,承担着多项重要职能。
1.它负责贯彻实施著作权法律、法规,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以确保著作权法的有效实施。
2.国家版权局有权查处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维护著作权市场的秩序。
3.它还负责批准设立著作权管理机构、涉外代理机构和合同纠纷仲裁机构,并监督、指导这些机构的工作。
4.在涉外著作权管理方面,国家版权局也发挥着重要作用,负责国家享有的著作权管理工作以及相关的涉外事务。
5.国家版权局还承担着指导地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工作的职责,以及国务院交办的其他著作权管理工作。
地方版权行政部门在版权管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1.根据著作权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地方版权行政部门主要负责著作权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具体而言,它们负责查处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案件,维护当地著作权市场的秩序。
2.地方版权行政部门还负责调解著作权纠纷,为当事人提供解决争议的渠道。
3.它们还负责对境外出版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计算机软件等授权合同以及著作权质押合同进行登记,以确保这些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对于作品自愿登记,地方版权行政部门也提供相应服务。
4.地方版权行政部门还负责开展涉外著作权认证工作,为权利人提供国际版权保护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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