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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26 01:24:16 人浏览

  一、签订合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1.合同首尾部各方名称应为全称,并应与其在国家机关登记的名称相一致,做到首尾一致、证照与合同标注一致;

  2.合同签章应由具备对外签署合同的主体签章,内部机构、项目部、公司内部人员不具有签署合同的主体资格;要加强对项目部印章及各种用印的管理,严格按照确定的权限审批用印。

  3.要注意审查拟签合同各份是否为同一文本,有无修改或添加,防止被掉包;

  4.签署合同时应避免无空白未填项,如格式合同有不要需填写的应划“/”或标注“空白”字样;

  5.如有修改,修改处,签约主体是单位的应由单位盖章、签约主体是个人的应该由其捺印;

  6.个人签名原则上应当面签署,单位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7.合同如果是多页除署名处盖章外还应加盖骑缝章;

  8.对合同签署人应审查其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并收存;

  9.合同签署时间、签署地点应填写完整。

  10.在履行过程中所需要用到的联系人、签收人、结算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等,最好在合同中能写进去,即使不写,也最好有书面的确认。否则完全有可能签字人一旦调离或者对方耍赖说不是公司的人。

  二、签订合同应遵循哪些原则

  法律快车提醒您,签订合同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自愿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5.权利滥用禁止和公共秩序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时,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签订合同时

  三、签订合同时免责条款的法律效力如何

  法律快车提醒您,对格式免责条款效力及适用的审查应从两方面进行把握:

  从程序方面看,提供格式免责条款方是否尽到了提示义务和明确说明义务;未对免责条款内容进行提示和明确说明的,免责条款对合同相对方不发生效力。从实体方面看,免责条款首先不得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

  其次不得存在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己方责任义务、加重对方责任义务、排除对方应依法享有的主要权利的情形。再次,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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