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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止和解除的区别在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21 18:56:07 人浏览

  一、合同终止和解除的区别在哪

  合同终止和解除区别:

  1.适用情况不同。合同终止适用于继续合同,合同终止适用于非继续合同;

  2.法律效力不同。合同终止只使合同关系具有未来消除效力,不具有追溯效力,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合同终止使合同关系具有追溯效力,因此履行的合同将恢复原状;

  3.专属权利不同。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可随债权或债务转让给第三人;解除权为专属债权人的权利,不得因简单的债权转让或债务承担而转让给第三人;

  4.条件不同。法定终止权因合同类型不同而有所不同,法定终止权的原因一般是不可抗力和债务不履行。

  二、解除合同通知到达后是否起效

  法律快车提醒您,解除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起生效。如果通知载明债务人履行期限的,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三、合同解除后违约条款有效吗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违约条款是有效的。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如果违约金过高或过低于实际损失的,可以请求降低或提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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