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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怎么交罚款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27 11:24:20 人浏览

  一、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怎么交罚款的

  对于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超速具体的罚款的标准如下:

  1.在高速、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驾驶车辆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但不足50%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2.在高速、城市快速路上驾驶车辆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不满50%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3.在高速和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驾驶车辆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4.在高速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驾驶车辆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二、机动车违章罚金多久需要交齐

  法律快车提醒您,机动车违章罚金交纳期限为十五日。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行政处罚是指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而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行为所实施的法律制裁。实施的行政处罚,必须与受罚人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亦即行政处罚的种类、轻重程度及其减免均应与违法行为相适应。

  三、处理违章需要车主本人去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处理车辆违章不一定需要车主本人去办理,一般驾驶人携带资料去处理就可以的,但是如果是车主本人违章的,必须车主亲自去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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