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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年限多少年合适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5-26 12:19:09 人浏览

导读: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年限40年、50年和70年。娱乐用地的使用权年限为40年;工业用地、仓储用地、综合或者其他用地执行的使用权年限为50年;住宅用地执行的使用权年限为70年。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年限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年限多少年合适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年限: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年限过后续期要多少钱

  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法律快车提醒您, 房子产权到期后可以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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