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房地产法 > 购房指南法 > 房贷相关 > 贷款没有还完的房子能卖吗

贷款没有还完的房子能卖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5-28 16:17:39 人浏览

导读:

贷款没有还完的房子可以卖。在生活实践当中,如果当事人贷款没有还完想卖房的,可以先去银行机构进行咨询,询问是否可以做押房产转按揭。如果可以的话,那么后续的贷款由买方承担即可。

  一、贷款没有还完的房子能卖吗

  可以通过以下办法买卖:

  1.可以到贷款银行咨询可否做抵押房产转按揭,如果可以,可将尚欠银行的贷款转移到买家名下。

  2.如果买家不想继续按揭,也可办好转按后由买家直接还清银行贷款,不必负担贷款利息。

  3.如果银行不允许做转按,可以找正规的担保公司代赎契,赎契后等于是取消了原来房屋的抵押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房屋才能进行交易。当然,担保公司会收取一定的费用。

  4.另外也可以找一个正规的中介公司,通过向买方收取预付款的方式先将贷款还清,但是这样需要到公证处公证,需要一定的手续费。

  二、贷款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贷款没有还

  三、贷款不还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材料有: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法律快车提醒您,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