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的条件有哪些规定
导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条件是:
1.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修改股东名册;
3.无记名股票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才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法律快车提醒您,股权转让要经过如下手续:
1.股东于其他人转让步要经过转让人发出转让公告、召开股东大会(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订立书面转让协议、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2.股东之间转让要经过双方订立转让协议、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要看转让方是个人还是公司。
1.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的税是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
2.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交纳的税费比较多,比如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1.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2.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项所称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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