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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屋出租的需要哪些手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5-31 17:51:49 人浏览

导读:

个人房屋出租需要的手续包括了租赁房屋的双方签订租赁房屋的合同,在合同中明确好租赁房屋的相关事项;然后就是双方互留对方复印件资料;最后需要登记并检查好房子的家具、电器,设施设备的具体情况等。

  一、个人房屋出租的需要哪些手续

  个人房屋出租需要的手续有:

  1.租赁双方签合同,约定定金或租金,押金。

  2.双方互留对方复印件资料。承租方留房东的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出租方留承租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3.登记并检查室内家具、电器,设施设备的数量、新旧及使用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二、出租房子合同怎么写

  法律快车提醒您,房租出租的租赁合同中一般应当写明:

  1.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2.出租房屋的基本信息,如房屋的位置、所属小区的名称、户型、产权人等;

  3.出租房屋现有的附属设施、家具家电等;

  4.租赁期限;

  5.租金标准及支付周期、方式等。

个人房屋出租

  三、租房单方违约怎么办

  租房单方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条

  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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