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申请解散公司条件是什么样的
导读:
股东申请解散公司的条件是: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
2.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3.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
4.由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申请。
1.公司的经营已连续几年亏损的情况的证据,如财务审计报告等;
2.造成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的证据,以及这个原因是无法挽救和克服的证据。如公司主导产品没有市场,或根本没有市场等;
3.公司的小股东向公司的控股股东提交的,就上述原因和亏损情况,要求解散公司的书面函件。该函件应说明亏损情况、亏损原因以及不可克服性、要求解散的意见和要求限期召开股东会对解散公司进行表决的请求、要求控股股东于要求日期内答复和逾期不答复视为同意等内容。该函件以及控股股东的回复情况等,属于穷尽了其他途径仍然不能解决的证据;
4.原告股东的持股超过10%比例的证据以及公司章程等。
法律快车提醒您,公司解散流程:
1.成立清算组,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
2.通知债权人;
3.注销登记;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4.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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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给员工的收入证明盖章的,员工可以提交以下证据来进行证明:1、到地税局打印个人完税证明;2、带身份证到社保局自助机上打印社保缴纳证明;3、到银行打印工资发放明细;4、出具工资条;5、提供其他收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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