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征地补偿 > 征地程序 > 征地手续 > 被征收人如何才能知悉房屋征收决定情况

被征收人如何才能知悉房屋征收决定情况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5-20 07:12:41 人浏览

导读:

被征收人想要知悉房屋征收决定情况的,可以通过关注市、县人民政府公布的公告来知道。关于房屋和土地征收,市县政府需要及时将征收的通知和征收的相关详细信息进行公告通知,确保被征收人及时知晓征收的情况。

被人房屋征收

  一、被征收人如何才能知悉房屋征收决定情况

  被征收人知悉房征收决定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市、县人民政府公布的公告来知道的,所以就可以在电视,网络上,报纸上,广播各种媒介途径知道;以及拆迁公告公布后,主管部门还会深入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二、房屋征收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房屋征收的前提条件是征收补偿费用的足额到位。征收补偿费用在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前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法律快车提醒您,征收补偿费用的足额到位,是保障房屋征收实施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也是保护被征收人利益的重要前提。

  三、房屋征收评估流程

  1.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接受评估任务。专业评估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的委托后开展具体评估工作。

  2.房屋评估前的准备。就是准备好产权登记资料、房屋建筑资料、土地资料等必须的资料。

  3.评估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就是指评估人员对被拆迁房屋的各项技术资料进行现场测定。

  4.相关资料的综合分析。这一程序的主要目的是合理地确定被拆迁房屋作价补偿的基本数据,为补偿提供可靠的依据。

  5.编写相关评估报告。评估人员综合被拆迁房屋资料,提出作价评估意见,具体确定被拆迁房屋价格的重要过程。

  6.评估复核和审批。在评估工作人员完成评估工作后,由复核员到实在进行复核,复核后报审批人员进行审批。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 房屋征收决定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房屋征收决定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房屋征收决定的程序主要包括的环节有对征收范围的确定、进行规划审查和计划的编订、建设项目的立项、修改征收补偿方案等。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房屋征收决定的流程是怎么样的?房屋征收法定的补偿标准是什么?房屋征收法定条件有哪些?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征地补偿程序
    人浏览
  • 被征收人知道房屋征收决定可以从市县各级政府发布的公告进行得知。关于房屋和土地征收,市县政府需要及时将征收的通知和征收的相关详细信息进行公告通知,确保被征收人及时知晓征收的情况。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 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条件
    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条件

    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条件如下:公共利益或公共事业的需要、城乡规划的需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国防

    #房地产
    人浏览
  • 房屋征收决定有效期是多久?过期怎么办
    房屋征收决定有效期是多久?过期怎么办

    房屋征收决定并未有有效期这一说法,当事人如果认为补偿协议不满意的,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行政诉讼或者是行政复议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利。更多关于房屋征收决定有效期是多久?过期怎么办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土地征收
    人浏览
  • 被征收人知道房屋征收决定可以从市县各级政府发布的公告进行得知。关于房屋和土地征收,市县政府需要及时将征收的通知和征收的相关详细信息进行公告通知,确保被征收人及时知晓征收的情况。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 被征收人知悉房征收决定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市、县人民政府公布的公告来知道的,所以就可以在电视,网络上,报纸上,广播各种媒介途径知道;以及拆迁公告公布后,主管部门还会深入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 按照当地征收政策
  • 评估。
  • 你好 建议咨询当地政策
  • 农村征地流程需要多长时间
    农村征地流程需要多长时间

    征收农村土地需要至少30日。发布拟征地通告后征询村民意见并组织听证,登记确认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公告征用土地公告后登记征地补偿,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根据群众意见修改、公告,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方可实施征地。

    #征地补偿
    人浏览
  • 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镇是物权作为主体决定征用土地搞建设的,由镇所属的土地经营储备
  • 外嫁女征地补偿权益具体找谁投诉
    外嫁女征地补偿权益具体找谁投诉

    外嫁女的征地补偿权益受到侵害可以找拆迁办上级政府部门投诉,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户口迁出的外嫁女如属丧偶或离婚,将户口又迁回原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具有征收、拆迁安置补偿款;户口迁出的外嫁女如将户口迁入丈夫家而又不具备丧偶或离婚的因素时,没有资格享受拆迁补偿款。

    #征地补偿
    人浏览
  • 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 农村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具体是什么
    农村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具体是什么

    农村征收土地的具体补偿标准是:在征收土地前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地补偿
    人浏览
  • 农村宅基地的补偿标准是: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 退耕还林房子如何补偿
    退耕还林房子如何补偿

    退耕还林时,房子可以按照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进行补偿,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退耕还林征收耕地的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地补偿
    人浏览
  • 被征地的农民不同意征地,政府一般不可以强制征收。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款、第五款的规定,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
  • 平房拆迁土地使用证应该怎么算补偿
    平房拆迁土地使用证应该怎么算补偿

    平房实施拆迁时,应以土地使用证或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计算补偿。拆迁补偿可以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或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征地补偿
    人浏览
  • 征地补偿费用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应当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负责管理,用于被征地单位的生产发展,安置被征地后的农民。县、乡政府直接管理和使用土地补偿费是不合法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 修路征地树木应该怎么补偿
    修路征地树木应该怎么补偿

    修路征收土地树木的补偿标准是: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农村林地征地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大体按照1—3年、4—13年、14—20年、21年以上等年份进行阶梯性分段补偿。

    #征地补偿
    人浏览
  • 非法占地就是没有合法征收及用地手续,批准手或违反批准文件的要求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非法占地的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1、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2、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3、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的;4、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5、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6、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土地的;7、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8、不按照批准的用地位置和范围占用土地的;9、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进行开垦,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10、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11、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的。
  • 法律分析: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赔偿标准。一般按照当地政府文件规定还有当年的果树市场估价补偿,当年的都按苗木价。但每个地方的青苗补偿标准都不一样。每亩多于规定棵数按
  • 商铺被占用的赔偿是:造成停产、停业的,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按照所涉及的在册工人数或者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实际从业人数给予一次性最低工资补偿。其中过渡期18个月以内
  • 农村鱼塘承包征收补偿标准是:鱼塘所占土地的补偿费,即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至十倍;征收鱼塘要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鱼塘的附属设施配房的补偿费。法律依据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