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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在肇事中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5-19 11:42:32 人浏览

导读:

醉驾在肇事中承担全部的责任,但具体的情况要根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来确定。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醉驾在肇事中承担什么责任

  醉驾在肇事中一般是负全责,具体的责任由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为准。然后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分,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九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醉驾血检时间

  按规定,从抽血样送检到将血检报告通知到醉驾者手中,应限定在9个工作内完成(送检时限三日,检验鉴定时限三日,鉴定结论送达时限三日),节假日不包括在其中。 相关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试行)》第二十九条 【血样送检】抽取的血样应当在一日内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或者其他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上述机构应当及时指派、聘请具有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检验鉴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将抽取血样送检的,报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送检时限可以延长至三日。 需要对案件涉及的其他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检验鉴定时限】检验鉴定机构对血样检验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出具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并在三日内出具检验鉴定文书。检验鉴定文书应当由两名以上具有鉴定资格的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鉴定机构印章。

  第三十一条 【鉴定结论送达】办案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意见后三日内,应当制作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论通知书》,送达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应在《鉴定结论通知书》附卷联写明对鉴定结论的意见,签名并注明送达时间。

  可见,抽血化验醉驾可以复检吗这个问题在现实生活当中也确实没有发生过这种案例,因为提出任何的重新检验的情况,都必须是有确切的证据证明第一次的化验结果是有问题的,酒精测量仪和血检的结果都显示为醉驾而当事人却要求在对血样进行复检,这种做法通常是不会得到法律上支持的,医院也不会和工作人员沆瀣一气来诬陷当事人的。

  三、醉驾撞死人怎么判

  法律快车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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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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