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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5-13 14:43:02 人浏览

导读:

机动车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包括死亡伤残赔偿项目、财产损失赔偿项目以及医疗费用赔偿项目等。交强险不负责赔偿的情况主要有受害人故意、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醉酒驾驶等。

  一、机动车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机动车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包括:

  1.死亡伤残赔偿项目:

  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医疗费用赔偿项目:

  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3.财产损失赔偿项目:

  (1)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

  (2)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间接减损通常包括停运等损失,受害人能够证明可预期取得的间接经济利益遭受损失,就可以要求赔偿。比如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纯利损失、司机工资支出、公路规费、工商运营费等。

  二、交强险不负责赔偿的情况有哪些

  1.受害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遭受的损失的;

  2.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交强险保险合同能否解除

  交强险保险合同一般情况不能解除,可以解除交强险合同的情况如下:

  1.被保险的机动车已经根据法律被注销了;

  2.被保险机动车办理了停止驾驶;

  3.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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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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