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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签的劳动合同需要注意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5-30 09:35:58 人浏览

导读:

与公司签的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当事人需要确职务和岗位、要防止用人单位不断用换岗位的方式延长试用期、明确最低的工资标准等。劳动合同应当具备条款有劳动合同期限、社会保险、劳动报酬等。

  一、与公司签的劳动合同需要注意哪些

  与公司签的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要明确职务和岗位,否则,用人单位会利用调职的方式,变相压迫你主动辞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打发你。

  2.要防止用人单位不断用换岗位的方式,反复延长试用期,因为同一个岗位同一个人不能适用两次试用期,而换岗位就没有限制了。

  3.要在劳动合同中明确最低的工资标准,最好能将年终奖用条款固定下来,作为工资的一部分。由于我国暂时没有对年终奖定性,这个法律空白有可能被用人单位利用,将来成为克扣薪水的一种方式。

  4.要了解用人单位是否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如果没有社保,等于工资减去很多,还不能享受国家和单位的社保福利。

  二、劳动合同应当具备条款有哪些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三、劳动合同必须要签订吗

  劳动合同必须要签订。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故意未签订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故意未签订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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