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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房屋租赁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3-27 17:41:05 人浏览

导读:

写房屋租赁合同时应注意是否写明了房屋租赁当事人双方的姓名和住所;房屋租赁当事人对租赁房屋的数量、质量和价格约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履行期限和方式;当事人对双方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

  一、如何写房屋租赁合同

  1.房屋租赁当事人双方的姓名和住所;

  2.房屋租赁当事人对租赁房屋的数量、质量和价格约定;

  3.房屋租赁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履行期限和方式;

  4.当事人对双方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

  二、房屋租赁合同不得超过多少年

  法律快车提醒您,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将租赁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并保证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的正当使用。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前需要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并赔偿承租人的损失。未规定承租期限,房屋所有人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当责令搬迁;如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予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腾退部分房屋。

  三、租赁合同未到期提前解约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1.租赁合同未到期提前解约的违约责任是,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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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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