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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可以财产保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21 16:49:27 人浏览

  一、什么情况可以财产保全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没有责令提供担保的可以不受这点限制),譬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申请保全人提供担保:

  (1)在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的;

  (2)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财产保全的;

  (3)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的,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二、财产保全非得用当地的财产担保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没有规定一定要用当地财产保全,申请人提供的担保,人民法院认定就行。

财产保全

  三、财产保全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诉前保全在法院通过申请人的申请之后就开始了,诉前财产保全的裁定时间是48小时,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因财产保全对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由申请人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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