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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信誉怎么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6-08 08:41:00 人浏览

导读:

侵犯商业信誉对行为人一般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一、侵犯商业信誉怎么判

  侵犯商业信誉对行为人一般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侵犯商业信誉,法院判刑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该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二、侵犯商业信誉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侵犯商业信誉的构成要件有: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商业信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

  2.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损害商业信誉罪归经侦管

  损害商业信誉罪应该由犯罪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审理的法院应该由犯罪嫌疑人所在地的法院进行审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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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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