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的双方都可以构成吗
导读:
寻衅滋事罪中,不是仅有一方会被认定为该罪,如果双方都符合了寻衅滋事罪的条件,那么双方都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
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也有一些发生在偏僻隐蔽的地方),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向整个社会挑战,蔑视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制。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其动机是通过寻衅滋事活动,追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上的空虚。
法律快车提醒您,寻衅滋事不一定是刑事案件,还有可能是治安案件。寻衅滋事行为是不是刑事案件,主要看寻衅滋事的情节是否严重,严重的就会构成犯罪,不构成犯罪的就是违法的行为。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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