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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需要到司法局报到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5-30 17:07:54 人浏览

导读:

缓刑是需要到司法局报到的,然后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被判缓刑的人员在考验期间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缓刑需要到司法局报到吗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组织查找,并通报决定机关。

  二、缓刑被撤销的情况有哪些?

  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

  1.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2.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3.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4.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5.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三、缓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短期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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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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