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产生的效力都有哪些
导读:
赠与合同产生的效力主要体现在赠与人的义务。赠与人的义务包括:
1.赠与人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将赠与物交付受赠人并转移所有权;
2.赠与人应当对赠与物的瑕疵负责。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赠与是转移所有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实践性法律行为,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与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有密切联系,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就是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赠与合同有以下三个生效要件:
1.赠与的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
2.必须是基于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
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
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并非一定要公证。但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公证,是意思自治行为,法律也不禁止。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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