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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申请要材料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4-01 12:32:30 人浏览

导读:

工伤认定申请是需要相关材料的。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中有明确规定应当提交的几种材料,申请人的材料不完整的,相关部门有义务书面通知申请人,告诉申请人所需的全部材料是哪些,材料齐全后相关部门才能受理申请。

  一、工伤认定申请要材料吗

  工伤认定申请要材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二、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手续

  申请工伤认定手续如下:

  1.填写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统一制定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法律快车提醒您,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三、工伤认定可以向哪个部门申请

  工伤认定可以向以下两个部门提出申请: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具体的说,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情况下,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2.依规定应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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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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