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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还要写借据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2-01 14:23:33 人浏览

导读:

借款合同一般不需要写借据的,性质是一样的,借款合同中要写明借款种类、借款利率、还款方式等内容。借款合同起诉的时效规定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

  一、借款合同还要写借据吗

  借款合同一般不需要写借据的。

  法律快车提醒您,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是双方借贷关系成立的重要证据;而借据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两者的性质一致,所以有了借款合同,便不强制需要借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借款合同起诉的时效规定是几年

  借款合同起诉的时效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起诉的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借款合同借据

  三、借款合同担保人担保期限是多少

  借款合同担保人担保期限如果合同约定明确的,按约定的期限执行。一般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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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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