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继承的流程
导读:
房子继承的流程是:继承人先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然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最后携带相关材料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继承房产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房产是被继承人生前合法拥有的财产;
2.具有法定继承权或者根据遗嘱的内容,享有继承权;
3.在被继承人死亡后进行。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房产继承过户公证费收取的方式:
1.房屋评估费。具体费用由国家相关部门予以确认,由评估部门收取;
2.房屋赠与公证费,一般由公证机关收取;
3.税费。法律快车提醒您,即是按房屋评估价或指导价的3%收取的契税,房产证印花税每本5元。
《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
公证处对下列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向申请人提供证明以及办理其他公证服务,应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申请人收取公证服务费:
(一)证明经济合同,办理继承、赠与、遗赠和提存公证;
(二)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三)证明民事协议;
(四)证明出生、生存、学历、经历、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死亡、不可抗力事件、组织资格和资信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五)办理证据保全、制作票据拒绝证书,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
(六)办理遗嘱公证和保管遗嘱,清点保管遗产,确认遗嘱的效力;
(七)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
(八)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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