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知情权的范围
导读:
小区业主知情权的范围如下:
1.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
2.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业主大会的决定及会议记录;
3.物业服务合同、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
4.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处分情况;
5.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
法律快车提醒您,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如下:
1.业主大会名称及相应的物业管理区域;
2.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3.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4.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形式、时间和议事方式;
5.业主投票权数的确定方法;
6.业主代表的产生方式;
7.业主大会会议的表决程序;
8.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人数和任期等;
9.业主委员会换届程序、补选办法等;
10.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11.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小区业主包括两类人,一种是经过合法买卖行为对房屋产权合法占有的人,如果是一手房买卖,合法买卖行为指的是购房者与房地产开发商之间的交易行为,而二手房买卖相对更加复杂,需具体分析;另一种是依法获得房屋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包括遗赠与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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